1.賭博罪的追訴期限是多久?
1.賭博屬於治安案件時,追訴期限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六個月內未被公安機關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兩年內未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
2.賭博構成犯罪的,追訴期限為五年。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如何區分賭博和娛樂?
1,從主觀上看
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賭博罪的主觀要件,而大眾娛樂是為了休閑。
2、從主體來看
大眾娛樂多在家人、親戚、朋友之間進行。
3.看看有沒有組織者從中獲利。
賭博罪客觀上限定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三種行為。“聚眾賭博”是指組織、召集、引誘多人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以賭博為業”是指經常賭博,並以賭博獲取金錢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行為。“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場所和器具供他人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
4.看抽獎金額。
這取決於個人、地區經濟條件和公眾接受程度。在確定案件性質時,需要註意以下兩個問題。
首先是區分罪與非罪。應將賭徒、賭徒和賭場老板與普通大眾區分開來。前者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後者應以批評教育為主。親戚或朋友之間的賭博不應被視為犯罪。
其次,區分了賭博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行為人設圈套誘騙他人賭博以獲取錢財,是賭博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以賭博罪定罪處罰。當參賭者識破騙局,要求返還輸錢時,參賭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應以賭博罪從重處罰;因賭博引發鬥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直接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處理;賭客以暴力、威脅方法搶劫他人賭資或者預謀搶劫賭場的,以搶劫罪論處。
實踐中,賭博涉及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為五年,而開設賭場罪的,追訴期限可能為十年。如果妳還有其他關於賭博犯罪的問題,為了妳的利益,建議妳先咨詢壹下專業的律師。有律師幫妳分析案情,提出建議。我相信問題會得到很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