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末,老容止和男友法子英先後在江西南昌、浙江溫州、江蘇常州、安徽合肥等地實施暴力犯罪,因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1999 65438+2月,法子英因犯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被執行死刑,而老容止壹直隱姓埋名,潛逃在外。10月28日,2019165438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23年的老容止落網,再次引起社會廣泛關註。自該案發生和老容止被判刑以來,20多年過去了。對於辦案檢察官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時間長。當年的偵查理念、偵查方法、證據要求都和現在不壹樣。此外,案件和證據類型非常復雜,難以查明事實。該案涉及老容止、法子英在江西南昌、浙江溫州、江蘇常州、安徽合肥實施的故意殺人、綁架、搶劫4起犯罪事實。其中,江蘇省常州市的犯罪事實是檢察機關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階段發現的犯罪事實,而該事實的被害人劉也是該系列案件的唯壹幸存者。作為親歷此案的被害人,劉是關鍵證人。2019 12 12,南昌市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常州案之前沒有認定事實是因為當時沒有找到被害人,證據不足,所以沒有移送起訴。“另外三起案件的受害者都已經死亡。常州這起案件的受害人有沒有可能沒死?”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提出了新的調查方向。根據這個思路,公安機關找到了當年常州案的被害人劉。“他們之間很有默契,綁我的時候也沒怎麽交流。”根據劉的陳述,老把他的四肢牢牢地綁在扶手椅上。時隔20多年,劉的肩膀上依然留有鐵絲留下的疤痕。“我聽到櫃臺前的女士對持刀男子說,‘我去他妻子那裏拿錢。如果我壹個小時內沒回來,妳就殺了他,自己跑吧。拿刀的人說:“好。”他們溝通這些事情的過程就是壹個相互協商的過程。“這是老容止和法英共同犯下的第三起罪行。而正是唯壹幸存者劉的陳述,印證了他們的作案有壹個固定的模式,即老以虛假身份“坐臺”尋找發財對象,兩人* * *共同實施搶劫或綁架,每起作案都是由兩人* * *共同選定,四起作案是壹樣的。開展自補偵查,還原案件真相。在最後壹起合肥案的犯罪事實中,為了迫使被害人尹某就範,法英殘忍殺害了無辜的第三者陸某,兩人脅迫尹某寫下紙條讓其家屬配合。在審查起訴過程中,公訴人在調閱該院法英案案卷時,發現尹手寫的紙條上可能有他人添加筆跡,懷疑是老所為。在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鑒定筆跡後,公安機關技術偵查人員得出結論:筆跡為壹人所寫,可能受心態影響略有不同。為解開疑點,辦案組自行開展補充調查,並將證據移交江西省檢察院技術科進行筆跡鑒定。江西省檢察院文書檢驗鑒定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組織全省檢察機關鑒定力量對筆跡進行檢驗,並向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文書檢驗系專家咨詢。通過特征比對,他們壹致認為,送檢紙條的筆跡與公安機關查獲的老容止筆記本上的筆跡、老容止案發後書寫的實驗樣本筆跡為同壹人所寫。在隨後的訊問和審訊中,老容止承認自己添加了“他的同夥壹定會讓我比剛才那個人死得更快”等威脅性話語這證明老容止是主觀的、惡毒的。”檢察官說。辦案過程中,檢察官來到合肥案發現場。經過調查,發現案發現場的房間很小。老臥室與魯被害廚房的距離只有3.1米,老辯稱當時不知道情況。”在這個距離之內,老容止應該非常清楚房間裏的壹舉壹動。“親自審查增加了檢察官的內心確信。關於是否涉嫌故意殺人?庭審中,老容止承認了搶劫、綁架的部分犯罪事實,但當庭翻供了故意殺人的部分犯罪事實,辯稱自己並不知情。在四項犯罪事實中,老容止對被害人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審判的焦點更多的是在最後壹個合肥。事實上,因為法子英是在這裏被捕的,那麽在這個事實中,是誰殺害了被害人尹呢?這也是廣大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根據辦案檢察官梳理出壹條時間線:法子英交代,7月23日上午離開出租屋時,他將尹交給老看管,並交代如果在12之前不返回,老就要殺死尹。該供述與尹筆記記載的日期、時間及相關證人的證言壹致。7月23日11: 30,法子英被抓獲。7月28日,公安機關在發子營和老的出租屋內發現尹和陸的屍體。鑒定意見顯示,尹死亡時間為7月24日左右。老容止辯稱,他是22日晚離開出租屋的。這與存檔的證據相矛盾。另外,在法子英和律師的會見筆錄中,他問律師合肥死了多少人。律師告訴法英已經死了兩個人,問法英:“妳是不是殺了尹?"法英回避了這個問題,說他不想談這個。辦案檢察官分析,這說明當時法英並不確切知道尹是否已經死亡。在訊問階段,針對公訴人關於是誰殺了尹的問題,老當庭向法庭供認:“不是我殺,就是應殺,只有我們兩個人配合,沒有第三個人作案。“在這種情況下,老容止通過殺人直接威脅被綁架者。在法英帶給被害人妻子尹的紙條上,老親筆加上了“他的同夥壹定會讓我比剛才那個人死得更快”等帶有死亡威脅的內容。本案證據表明,老具有殺害尹的動機、時間和空間條件。
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檢察院認為,老容止對7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持放任的主觀態度。從老容止、法英四次作案的行為來看,他們有整體串謀實施系列案件;從控制、威脅被害人的手段來看,兩人相互配合,通過捆綁、持刀威脅被害人,直接威脅其生命安全;從老容止的辯解來看,其實他的辯解與其他證據,尤其是與客觀證據是矛盾的,不合理的。同時,兩人* * *共同占有,* * *支配犯罪所得財物,兩人壹起流浪三年,* * *同居,靠揮霍犯罪所得為生。老容止、法自英犯下壹系列罪行,兩人均為主犯。被別人威脅?老容止承認他有機會逃脫。“20年來,我壹直害怕面對黑暗的生活。我很害怕。我拿著畢業證去找工作,他不讓,我就去坐舞臺。我真的無意殺人。我也是受害者,長期遭受身體和心理的折磨。”老容止極力辯稱,他是被法英脅迫參與犯罪的,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然而,結合老容止在偵查機關的多次供述和她在法庭上的供述,她為自己免受脅迫辯護的邏輯是充滿矛盾的。這些都是公訴人當庭指出的:老容止壹方面說法英不人道,對她嚴刑拷打,另壹方面又說子英帶她上班,家裏洗衣做飯都是法英做,自己不會做飯;壹方面說子英對親近的人施暴,另壹方面又說子英強迫自己坐在臺上;他壹方面說自己在作案過程中不懂得殺人,甚至在作案後打電話給法英保護自己,讓他先走。另壹方面,他說他和家人受到了法英的死亡威脅。他壹方面自稱受害者,希望法英早點被抓。另壹方面,在他與法英共同生活和犯罪的三年時間裏,他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制止犯罪。被抓後,法英沒有及時投案自首,澄清事實,而是保持匿名,四處逃亡。“我撒了很多謊。我想誠實,做壹個好人。我想做出補償。我不屑做這些事。我鄙視通過不正當手段賺錢的集團。”庭審中,老容止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機會和賺錢的能力,稱自己不屑於用搶劫來的錢。事實上,每次搶錢都是她先走,和法子英壹起靠犯罪所得為生。合肥的事實事件後,她去重慶找法子英。據老容止供述,重慶被他們視為“大本營”,不會在重慶作案。客觀證據方面,多名證人的證言及被害人劉的陳述證明老與法子英是情侶關系。劉表示,兩人在作案時分工明確,配合默契,相互協商,並未感覺到老受到了恐嚇。日常生活中,老容止在娛樂場所工作,行動自由。每次他們搶劫財物,老容止都會先拿走,所以法英很難對其形成個人控制。特別是尋找、引誘被害人的行為,都是老容止主動提供信息,主動與被害人溝通,主動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而實現的,這是別人強制所永遠無法實現的。“妳有機會逃脫嗎?”在法庭上,公訴人和民事訴訟原告律師都是這樣問老容止的,她的回答是肯定的。在與法英作案的三年時間裏,老容止有無數次逃跑的機會,但她還是繼續與法英合作,壹次又壹次地作案。因此,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老容止作為心智正常、行動自由、經濟獨立的成年人,所謂被脅迫犯罪的辯解,無論從事實和證據上,還是從常識上,都不能成立。老容止不構成脅從犯,而是* *犯,與法英具有同等的主犯地位。逃亡23年後,老容止的雙重生活
9月9日,在公訴人席上審理老容止案。公訴意見用四個極端來描述此案: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主觀惡性極深。檢察官指出,每壹個犯罪現場都令人發指,極其殘忍的作案手段完全突破了人性的底線。7名被害人的死亡,不僅摧毀了幾個家庭,也給被害人親屬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被害人熊的母親因不堪承受兒子壹家三口慘死的打擊,在案發當年去世;被害人的姐姐張贍養、照顧癱瘓在床十余年的父母;受害人的妻子陸是壹名農村婦女,沒有經濟來源,失去了家庭唯壹的“支柱”。20多年後的今天,由於老容止等人的犯罪行為,許多受害者家庭的巨大陰影仍然無法消除。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老容止,出生在江西省九江市石化系統的壹個普通家庭。她是家裏最小的孩子,受到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喜愛,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中專畢業後,她被分配到當地壹所小學教書。如果她腳踏實地地工作,她可能會有壹個穩定而幸福的生活。“無論我走到哪裏,人們都認為我是壹個知識女性。”“我很熱愛生活,熱愛生活的人都是積極向上的。”“我這輩子沒和誰吵過架,對誰都好。”這是老容止對自己的描述。然而,人生觀、價值觀的嚴重扭曲,法律和人性底線的喪失,使她走上了犯罪的不歸路,給自己帶來了壹個毀了的人生。該案無疑是受害人及其家庭的壹大悲劇,也是老容止的生活和家庭的壹大悲劇。被通緝後,老容止隱姓埋名,逃避偵查,用多個假身份在多地遊蕩,最後定居福建廈門。在廈門,老容止變成了“雪莉”和酒吧海報上的女孩。在所有的浮華和喧囂中,她似乎過著“正常”的生活。對於被害人陸家屬提出的1.3萬余元的民事賠償,老表示願意積極賠償,但自己只有3萬余元的存款。檢察機關認為,老容止雖然表示願意認罪認罰,但實際上沒有如實、全面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拒不承認自己有殺人的故意,依法不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老容止等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的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方法搶劫被害人財物的,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已構成綁架罪。老容止在* * * *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作為主犯,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老容止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在常州被綁架的事實,屬於坦白。老容止故意殺了五個人;搶劫致壹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具有入室盜竊的情節;綁架致壹人死亡,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老容止犯數罪,應依法懲處。所有傷害生命的行為都沒有正當的理由。老容止被提審,壹審判決塵埃落定。老容止向法院提起上訴。這個案件的訴訟過程,也是中國法治建設過程中的壹個剪影。我們相信,犯罪的真相可能會被掩蓋壹段時間,但不會永遠消失,壹切都會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