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外抗辯範文1
被申請人:王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軍人。
答辯人:吳x。
答辯人:吳x。
根據被告的起訴,辯護如下:
這個案件發生在20xx年3月14日,是為了人身傷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相關規定,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訴訟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至債權人提出請求、提起訴訟或者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時中斷。
本案由被告當場向警方報案。3月22日,湖南省芙蓉司法鑒定中心作出司法精神病鑒定,認定侵權人吳春霞為精神分裂癥,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
根據我國刑法第18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以及刑事訴訟法第130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不立案、駁回起訴、不起訴的,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駁回起訴、不起訴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本案被申請人對自己的侵權行為、損害結果、賠償義務人、公安機關撤銷的案件非常清楚,不存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不知情。
被告於20xx年4月6日起訴本案,距案發或公安機關撤案已逾兩年,遠超訴訟時效。
被申請人拒絕履行賠償義務,理由如下:本案侵權人吳春霞在案發前已被門診確診為精神分裂癥,有精神障礙病史半年以上,病情極不穩定。
沒有理由不知道侵權人與被訴人共同生活,侵權人多次對被侵權人表現出敵意,被訴人也是知道的。
20xx年3月14日,事發當天上午,大家都在睡覺,被調查人也不例外。
侵權人走進被訴人的房間,將孩子帶走,與被訴人對孩子疏於看護有直接關系。被告在明知侵權人可能侵害兒童的情況下,夜間不關門,任由侵權人隨意進出房間,是被告的重大過錯。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過錯原則的法律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承擔法律後果。
綜上,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和侵權責任的規定,被申請人請求妳院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我在此傳達
攸縣人民法院
被調查人:王XX
代理人:劉小萍。
兩千xx年五月十三日
訴訟時效之外的抗辯範文2
被調查人:胡* *
針對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壹案,現答復如下:
1.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但被申請人已支付全部貨款並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即雙方買賣合同關系已經終止,故請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壹)、被申請人提交20xx 65438+2月7日?退貨單?不是被申請人從被申請人處購買的商品清單,而是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約定以退貨折價後形成的還款單。
從本清單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求來看:
1.本艙單的形成地點為被申請人的經營場所;是被申請人主動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貨款;
2.這個清單和其他清單有什麽不同?送貨單?有兩個明顯的區別:20xx年65438+2月7日的提貨單底部沒有被申請人簽名,其他提貨單有被申請人親筆簽名;清單的標題是什麽?送貨單?改了嗎?退貨單?變更由被申請人做出。
結合艙單的理由和形式要件,可以確認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形成的清單不是被申請人的采購清單,而是被申請人給被申請人的退貨清單;
(2)被申請人於20xx年開始從事對蝦養殖業務。20xx年2月7日與被申請人結清貨款後,被申請人結束了在臺山市沖樓八甲的業務,回到了縉雲老家。也是在20xx年2月7日,當被告聽說被告要停止營業時,他來找被告要求付款。
之後,被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返還剩余材料後清償部分債務,剩余款項以現金支付。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形成的2012 12+7二月提單不是?送貨單?,而是壹個副本?退貨單?201265438年2月7日,被申請人已結清全部貨款,故雙方雖為買賣合同關系,但合同關系在被申請人於201265438年2月7日支付貨款後終止,故被申請人主張仍欠貨款。
二、本案訴訟時效已過,依法應當駁回訴訟請求;
20xx 65438+2月7日是被訴人和被訴人最後壹次聯系,20xx 65438+2月7日是被訴人和被訴人形成的?退貨單?即雙方口頭和解後,被申請人通過退貨抵銷了部分貨款,可以證明雙方已於20xx 65438年2月7日結清尾款,故根據《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規定,本案訴訟時效已過,請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申請。
綜上,本案無論是被申請人在實體上已足額支付貨款的事實,還是訴訟時效在程序上已過,都應依法駁回。因此,我們懇請法院依法駁回申請。
委托代理人:胡* *
20XX年4月20日
訴訟時效之外的抗辯範文3
被申請人:鄭,女,出生於年月日
委托人:龐,_ _ _州律師事務所。
被申請人:周,男,出生於年月日
在被告訴被告民間借貸糾紛壹案中,被告現答辯如下:
1.被申請人不是本案的實際借款人,被申請人將被申請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
被申請人提交的書面債務沒有被申請人的簽名,被申請人也沒有證據證明被申請人是該筆款項的實際借款人,因此該債務與被申請人無關,被申請人不是借款人。
被告將被申請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被申請人無權要求被申請人還款,應當駁回被申請人對被申請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被告的陳述不真實。即使程向被申請人借款,該債務也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被申請人無需承擔任何還款責任。
在收到妳院寄來的相應訴訟材料之前,被申請人對借款的發生並不知情,被申請人所欠金額達80萬元,但被申請人從未見過如此巨款。被申請人自始至終從未聽說過該借款,也未與程達成該借款為連帶債務的協議。被申請人無證據證明該筆借款用於被申請人的共同經營或其收入用於被申請人的共同生活。因此,該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被申請人無需承擔任何還款責任。被申請人向被申請人主張還款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綜上,被申請人不是本案的合格被告,該筆債務不屬於同債。被申請人主張向被申請人還款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實,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我在此傳達
_ _ _ _市_ _區人民法院
被告: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