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 438 3月1日下午14時左右,承德警方接到圍場縣銀窩溝鄉某村村民李報警稱,其妻曹某於2月28日失蹤,3月1日在該村東壩邊發現其被燒毀的屍體。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調查。通過大量走訪,警方初步認為該村村民劉(女)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日淩晨,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並在圍場縣腰站鎮劉某姐姐家中將其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如實供述了殺害曹某並焚屍的犯罪事實。
案例經驗
現已查明,曹、劉同為圍場縣銀窩溝鄉北山根村3組村民。曹因懷疑劉與丈夫李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與劉發生多次爭吵。2014年2月28日晚,劉在去婆家的路上遇到曹,兩人再次發生爭吵並廝打在壹起。在沖突中,劉勒死了曹。
事後,為避免暴露身份,劉打算毀屍滅跡。回家後,劉自推獨輪車到案發現場將曹的屍體裝運至該村東壩邊廢棄的土豆窖內,並在屍體上澆上汽油點燃。
事後,劉因擔心被警察抓而選擇潛逃,並回家收拾行李來到該縣腰站鎮腰站村3組姐姐家。曹的丈夫李見妻子久久未歸。經過尋找,他於3月1日下午在村東壩邊發現了自己被燒毀的屍體,隨後報警。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民警了解到曹某曾與劉某多次發生矛盾,初步認為其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調查,得知劉某案發後壹直未回家,並了解到其行蹤。3月2日淩晨,劉在姐姐家被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3月5日,承德市圍場滿族自治縣公安局為消除這起惡性案件對當地群眾的擾民影響,正式宣布該案已成功破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案件處理
警方尚未正式宣布此案的結果。但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劉某殺人焚屍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劉某殺人後企圖毀屍滅跡,情節極其惡劣、殘忍,給當地群眾帶來了焦慮和不良影響。應當判處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寫在最後
在每壹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殺人焚屍的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殺人後毀滅證據,使自己得以逃脫,試圖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正義不會庇護任何罪犯,證據也不能被燒毀。
“如果妳不知道該做什麽,妳必須自己去做。”任何罪行都逃不過法律的眼睛,任何人都無法隱藏叛徒。不要在無視和挑釁法律後試圖去碰運氣,也不要試圖逃避懲罰。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正義的審判是光明的,任何人犯罪,最終都會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