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中,當事人為了盡可能地維護自己地合法權益,應該要找壹個專業地懂法律地人來幫自己,為自己提供法律服務,這時我們就可以請律師來幫忙,很多人沒有請過律師所以覺得無從下手,那麽,打官司如何請律師?下面就跟著壹起來了解壹下吧。 壹、
打官司如何請律師 (壹)要審查資格。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壹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二)要了解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壹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三)要慎重付款。有的當事人對律師的話深信無疑,只要律師要錢,他都毫不在乎。壹審官司打輸了,律師提出上訴,他不加考慮,壹壹照辦,交了上訴費,再交聘請律師費,壹點兒不心疼。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請辦案人吃飯和找人疏通關系等社交活動費更是大方,往往傾其所有。壹旦官司輸了,方大夢初醒,直唿上當,後悔莫及。因此,對律師索要的按規定應收取的正當費用以外的所謂活動費壹定要加以拒絕。 二、
打官司律師費用誰出 在打官司(訴訟)中的律師費,壹般是聘請方自行承擔原則,敗訴方不承擔對方主張權益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 1、 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 2、 法律援助案件; 3、 著作權侵權案件; 4、 商標權侵權案件; 5、 專利侵權案件; 6、 反不正當競爭案件; 7、 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 8、 擔保權訴訟案件; 9、 仲裁案件。 (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司法實踐中也有相應判例,如:1997年第三期最高法院公報刊登了“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訴北京市文化藝術出版社音像大世界侵犯著作權糾紛案”。在該案的判決中明確寫道:“原告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尋求司法救濟時,支出的合理費用元(其中包括元的律師費)也應當由被告承擔。”; 1998年第二期最高法院公報刊登了“南京電力自動化總廠訴南京天印電力設備廠不正當糾紛案”。在該案的判決中明確支持了原告聘請律師費用9106元由被告承擔。 三、
律師打官司多少錢 各地區有壹定差異,大致如下: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第壹種:壹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壹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壹般代理。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壹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壹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打官司如何請律師的相關內容,當事人再聘請律師時,應該要找專業的律所來提供服務,對於律師也需要了解其資質和擅長的領域,覺得合適的可以協商律師解各然後簽訂書面的代理合同,若您還有什麽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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