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事局200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招錄信息 2006年8月11日
重 慶 市 人 事 局
200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簡 章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工作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重慶市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06年下半年全市各級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121名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
壹、招錄範圍和對象
(壹) 常住戶口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員(含重慶籍在市外就讀的應屆高校生)。
(二)非重慶市常住戶口人員(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含200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1年8月1日至198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2006年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
(八)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3年以來參加公務員錄用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錄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單位中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按各報考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辦法
(壹)招考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06年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⒈ 報名時間:2006年8月22日至24日工作時間(北碚區報名時間:8月27日至29日工作時間)。
⒉ 報名地點:詳見2006年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
⒊ 報名手續。報名者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06年應屆畢業生須持學校簽章的《重慶市2006年公務員考試推薦表》(在市人事局網站下載) 。截止2006年8月底,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重慶)計劃誌願者,持***青團重慶市委項目辦證明。報考黔江區公務員的少數民族報考者持少數民族證(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重慶市法律援助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的請帶上律師資格證或法律職業資格A證及復印件、從事律師或相關法律工作2年以上經歷的證明材料。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經初審,資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壹寸照片2張,並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每科50元,每人***繳納100元[擬享受免繳報名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名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均為原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可申請辦理免繳報名考務費,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後,辦理免繳報名考務費的手續]。考試復習資料在報名點自願購買。
⒋ 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於2006年9 月20 日至 9月21日工作時間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9月24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與考生註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招錄職位指標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各招錄職位面試比例(詳見2006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錄用指標。
(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公***科目及分值為:甲類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滿分為200分;乙類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0分,《公***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科學技術和公文寫作)100分,滿分為200分。由重慶市人事局統壹劃定公***科目合格分數線。
截止2006年8月底,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並在服務期滿1年後的1年內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重慶)計劃誌願者,報考黔江區公務員的少數民族報考者,公***科目考試成績加5分。由市人事局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筆試成績前加分。
公***科目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各職位進入面試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名次請於2006年10 月31 日後通過重慶人事人才網站查詢。
(二)面試。依據各招錄單位在2006年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中確定的面試比例,按招錄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按照招錄職位面試比例,若進入面試最後壹名的成績出現並列,則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部分招錄部門以結構化面試和加試專業知識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自我認知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結構化面試成績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後,主考官當場向第壹位考生宣布面試成績,以此類推。結構化面試要求考生用普通話回答問題,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的當天(考生40人以上的可以第2天)向應試人員公示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專業知識考試在結構化面試之前由招錄單位在市人事局的指導監督下組織進行,滿分為l00分。面試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70%+專業知識成績×30%。結構化面試及專業知識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政審考核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按招錄職位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以招錄職位指標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時,進入體檢最後壹名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成績高的優先進入體檢。
體檢按《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和渝人發[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組織。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招錄部門或者由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壹組織考核。
若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則按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
招錄地區和市級部門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錄地區人事局、市級部門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
八、錄用審批及待遇
(壹) 考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報市人事局審批錄用為公務員(工作人員),享受相應待遇。新錄用人員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 2006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如200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壹) 招錄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相關工作,保證這次招錄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 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⒈重慶市2006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推薦表.doc
⒉2006年下半年重慶市招錄公務員情況壹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