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的公訴科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從公安局轉到檢察院後的起訴以及調查核實工作.檢察院公訴科的公訴人員是代表檢察院在案件中作為公訴方出庭的,所以需要紮實際的法律功底,仔細分析涉案當中公安機關所偵查取證的證據材料是否足以認定案件的事實,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以及了解所涉案件 的法律規定,增強自己業務方面的能力,加強學習,堅持秉公執法,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檢察院監察科和公訴科哪個大壹樣大。都是檢察院的內設科室,不管級別還是職務都是壹樣,只是分工不同。
*** 案到了檢察院公訴科是要判刑嗎*** 案到了檢察院,說明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很快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 *** 罪壹般可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體看案情,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 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 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 *** 的,以 *** 論,從重處罰。
*** 婦女、奸淫 ***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 *** 婦女、奸淫 *** 情節惡劣的;
(二) *** 婦女、奸淫 *** 多人的;
(三)在公***場所當眾 *** 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 *** 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檢察院的公訴科和起訴科是什麽意思沒有起訴科的說法,公訴的代表國家到法院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鹽城律師柏誌海
檢察院的公訴職能公訴方是指控罪名,指控就是指控,不是建議也不是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要等法院判決確定。就是民事上的原告起訴被告壹樣,要由法院來確定。
案件到檢察院公訴科啥時候提審
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公訴科後,什麽時候提審犯罪嫌疑人是不確定的,要由檢察院工作人員根據其工作需要來確定。
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有壹個總的期限規定,在正常情況下,檢察院在受理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刑事案件後,應當在壹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而檢察院應該在審查起訴終結、向法院起訴之前提審犯罪嫌疑人,所以,在正常情況下,檢察院會在壹個月或壹個半月的時間內提審,具體的時間則應由承辦人員根據工作安排來確定。
《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壹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院的公訴期要多久?正常情況下是壹個月,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如果證據不足,需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公安機關有壹個月的偵查時限,重新起訴到檢察機關後,重新計算時限。退查次數以二次為限。因此,最長的時限為七個半月哈
壹個刑事案件成立後是公安局向檢察院公訴科報,還是檢察院批捕科向公訴科報?壹個刑事案件成立後,是公安局向檢察院公訴科報,還是檢察院批捕科向公訴科報,是要看是報什麽,是在什麽階段的。
1、刑事立案並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申請批捕,在檢察院內部,是由批捕科負責審查,決定是否批捕。
2、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公訴科負責向法院公訴。
寫檢察院的公訴詞xx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x檢刑訴字[]第xx號
被告人周海濤,男,26歲,19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張市橋西區人,無職業,住堡子裏棋盤巷。
被告人周海濤搶劫殺人壹案,與xxxx年x月x日經本院偵查終結,查明其犯罪事實如下:
周海濤平日裏遊手好閑,以賭博為生,結果欠債累累,遂起搶劫之念。2008年4月8日晚,周海濤手持鐵棍打傷被害人張儀,在搶劫得手表壹塊、現金100元後,又殘暴地將被害人扼死,以圖殺人滅口。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海濤目無國法,以暴力手段搶劫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涉嫌搶劫殺人罪。本院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壹條之規定,特將本案提起公訴,請依法懲處。
此致
xx人民法院
檢察長xx
檢察員xx
x年x月x
附:1、……
2、……
市檢察院公訴科會把案子公訴到縣法院嗎平級對平級啊,市檢偵查了的案子肯定是移送到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