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輛保時捷是劉租用的。保時捷也在事故中受損。事後,保時捷旗下的成都暢遠傳媒有限公司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公司告上法庭。但保險公司認為,司機因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司不承擔商業保險責任。
事故現場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什邡法院壹審認為,人壽慶陽分公司拒賠理由不成立,公司未能做出免責提示,故應按機動車財產損失險承擔賠償責任,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長園公司35.5萬余元。對此,保險公司不服,上訴至德陽中院。
165438+10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德陽中院已開庭審理此案,並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回放:保時捷超速闖紅燈,連撞2車。
1死亡4人受傷,肇事司機壹審獲刑6年。
2021 12 14今天淩晨,壹輛超載超速的保時捷闖紅燈,與兩輛出租車相撞,造成1人死亡,4人受傷,3車受損。
事故現場
事發後,保時捷司機劉棄車逃逸。受傷的哥哥姜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逃30多個小時後,犯罪嫌疑人劉某被什邡警方刑事拘留。事後,什邡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事故責任進行了認定,劉負事故全部責任。
2022年5月和6月,該案在什邡法院兩次開庭審理。什邡法院審理認為,當日淩晨1 12 14左右,劉某酒後駕駛壹輛小型轎車,核載2人,從什邡市某燒烤店,沿華山路北段,由什邡廣場至長河中心,搭載張某某等3名乘客。行至華山路北段與詹同東路交叉口,燈控狀態為紅色時通行。與姜某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相撞後,又與黃某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相撞,造成3輛汽車受損,造成張某某等4人受傷。被害人蔣某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被告人劉棄車逃跑。次日15時許,被告人劉在其親屬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經鑒定,事故發生前劉駕駛的汽車速度大於105km/h,小於111 km/h,劉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壹人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6月28日,什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劉有期徒刑六年。
爭議焦點:
保時捷受損,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租車公司起訴時拒賠理由成立嗎?
此次事故中,劉租用的川A42XXX保時捷也有損壞。事後,車輛所屬的長源公司向人壽慶陽分公司申請理賠,被拒。2022年3月,長園公司將人壽慶陽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車輛維修費。
庭審中,人壽保險公司青陽支公司提出對川A42XXX維修費用進行鑒定,什邡法院委托四川建國機動車鑒定評估公司進行鑒定,認定該車維修費用35.5萬余元。此前,四川榮成機動車鑒定評估公司受什邡市公安局委托,對川A42XXX維修費用進行了40.5萬余元的鑒定。
案件爭議的焦點是:1。壽險公司慶陽分公司拒賠理由是否成立;第二,如果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何確定賠償金額。
人壽保險公司慶陽支公司以下列理由拒賠:被保險機動車轉讓、改裝、安裝或者改變性質,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性顯著增加,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不負責被保險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網絡圖片/圖文無關。
至於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長園公司認為其向保險公司繳納了保費,雙方保險合同關系成立。人壽保險公司慶陽支公司未將涉案免責條款交付或送達昌源公司,也未盡充分說明和提示義務,更無任何人員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告知本案保險合同免責條款。被上訴人繳納保費後,才收到上訴人提交的電子保單。
法院裁定:
拒絕賠償的理由不成立。
如果沒有做到免責提示,保險公司應該承擔賠償。
什邡法院壹審認為,根據《保險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保險人以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作為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免責事由,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需要對該條款予以提示。
涉案車輛駕駛人劉肇事逃逸,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壽險慶陽分公司應提示這部分的免責條款。雖然壽險公司慶陽分公司提交的商業保險條款中免責條款以黑體字提示,但不能證明其向長園公司交付了商業保險條款。
保單中有重要提示“被保險機動車發生轉讓、改裝、安裝或者改變使用性質等情況的,,導致被保險機動車的風險顯著增加,應及時告知保險人”。本條並不表示被保險人違反約定的法律後果是免除保險人的賠償責任。即使這份記錄是免責條款,也不能證明人壽保險公司慶陽支公司已經提示長園公司對這份免責條款進行了說明,這份記錄也不能達到人壽保險公司慶陽支公司免責的理由。
什邡法院認為,人壽保險公司青陽支公司無拒賠理由,應按照機動車財產損失保險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長園公司35.5萬余元。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165438+10月27日,記者聯系到本案原告代理律師四川楊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希。他表示,德陽中院已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其提供的判決書顯示,6月31,1日,德陽中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編輯|程鵬易啟江蓋元元
校對|王躍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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