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辯訴交易制度的運用上,美國法律也做出了限制和要求,以保證正義的實現。
辯訴交易是否應該引入中國?對我們國家來說,近年來,
案件數量的快速增加給有限的司法資源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在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中,也規定了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以簡化案件分流方式。
那麽,有沒有可能引入辯訴交易制度呢?2002年4月
6月,黑龍江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參照美國辯訴交易,審理了孟故意傷害案。
引發了媒體
體育與法律領域引入辯訴交易制度的關註與探討。我認為引入辯訴交易制度,
最大的障礙在於司法系統公信力的缺失,以及社會輿論對司法審判的嚴重影響。我們的人民對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越理解司法系統的種種不公,激起了極大的民憤。
和中國幾千年來。
按照道德傳統,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有罪的人會被起訴。辯訴交易制度更有可能被看作是人民內部的“金錢換自由”和“權錢交易”。
雲韻。對公信力極其薄弱的司法系統有多大影響,不得而知。
就像廢除死刑壹樣
問題是壹樣的,會壹石激起千層浪。因此,引入辯訴交易制度,如何彌合民意與專家話語權的差距,難度很大。
律師制度:馬丁看到艾倫被捕的消息後,他的職業敏感告訴他,這將是壹個熱點案件。
當時他想接這個案子的原因不是延期。
張正義,但只是為了名聲,為了他自己的事業。找出艾倫在哪裏。
當時他很快與艾倫見面,要求做他的律師,提供免費衣服。
服務,並說他可以免除牢獄之災。馬丁的話還透露出,如果艾倫拒絕接受他,使用廉價的公設辯護人,他將準備坐牢。這也是
它體現了美國社會的壹個現實,只有富人才能請得起大律師為他們辯護,經過眾多律師的頭腦風暴,最終免於牢獄之災。
窮人只能接受法律援助,而且援助質量不高,不得不接受嚴厲的懲罰。
美國的律師享有很高的權利。在這部影片中,當馬丁輕松地探訪關押艾倫的“拘留所”時。
獄警沒有阻撓任何事情,也沒有索要任何證件。律師會見委托人是很自然的事。
馬丁也可以深入現場指揮現場。
調查,第壹次調查,給看守案發現場的警察看了證明,然後報警
查只是告知了他,並註意保持現場完好,所以允許他進入現場勘查。後來,當馬丁懷疑有第三人作案時,為了查清案情,他深入取證,甚至“逮捕”。
見證阿裏。
馬丁在法庭上引用美國憲法修正案,傳喚州司法部長作為證人,這是法官允許的。雖然我們國家的律師要擁擠得多,
律師在調查階段沒有看文件。
對,可以不調查取證,即使會見犯罪嫌疑人,也是由調查人員在。
現場監督。在這種強勢權威模式下,刑事辯護律師很難放開手腳,為委托人爭取應有的權利。
特權規則: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特權是委托人有權拒絕披露和組織他人披露委托人與律師之間的秘密談話。所以,
馬丁律師在和艾倫談話時能夠暢所欲言。
甚至教他如何裝出壹副無辜的樣子來博取陪審團的同情。美國的華爾茲教授指出:“
特權存在的壹個基本原因是社會期望通過保密來促進某種關系。
社會非常重視某些關系,寧願捍衛秘密,甚至不惜失去對案件結果有很大關系的信息。
例如,很難想象還有什麽比“律師-客戶”更好的了
特權更能阻礙事實的調查。此外,還有醫生和病人之間,夫妻之間,神職人員和懺悔者之間。
特權。這些特權保證了壹些基本社會道德的存在,
這樣社會機器才能順利運轉。如果這些特權得不到保障,
那麽社會必將陷入令人恐懼的信任危機。那是電影結束的時候,
艾倫透露他不是。
真正的多重人格障礙患者,卻偽裝成精神病人逃避法律制裁,馬丁律師孤獨地離開了拘留所,無法指證艾倫的謀殺。
這種特權制度,另壹方面,類似於古代中國人的“親親相隱”
有異曲同工之妙。然而,中國現行的法律制度總是過分強調實體公正。
有錯必糾,程序正義被擱置壹邊,卻沒有真正實現正義的應有內涵。
證據展示系統
在這部影片中,馬丁已經不認罪,並壹直在尋找所謂的第三人。因此,
後來,當發現艾倫可能有多重人格障礙時,他無法改變當時的無罪抗辯。
只能偷偷把發現的犯罪動機的視頻留在檢察官門口。
並誘導女檢察官在盤問中激發艾倫的第二人格。在法庭上,當馬丁的辯護偏離無罪辯護時,
檢察官提出抗議,法官給了馬丁壹個警告。這是基於,
如果被告準備在審判時提出被告在犯罪時患有精神病的辯護,
必須在法定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將這壹意圖告知檢方和法院。否則辯方無法做出這種辯護。
如果被告準備在審判中證明被告有精神病,
精神缺陷或者其他精神狀態以及與刑事責任有關的鑒定意見,
它還應在法定時限內將這壹意圖書面通知檢方和法院。在控方的要求下,
可以對被告人的精神狀況進行強制檢查。如果被告沒有履行告知義務,
或者不服從法院的檢查命令,法院可以排除有關的專家證言。這樣的
證據制度可以防止任何壹方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證據或事先隱瞞證據。
突然襲擊球場導致雙方毫無準備,無法有效防守。
最終,當法院認定艾倫可能有精神障礙時,當時就召集了陪審團。
法官解散了陪審團,因為審判的情況不壹致。顯然,艾倫最終可能因精神失常而免於法律制裁。
這種精神鑒定可以參考我國前幾年邱興華的案例。邱興華壹審被判死刑,不僅是為了受害者,
對所有維持樸素道德觀念的人,殺人償命,也是壹種安慰。
然而,申請精神病鑒定在邱興華壹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各方面的巨大反響。
壹方面有受害者家屬的血淚控訴和平民不殺則怒的沸騰輿論聲音;
壹方面,法學專家在揮舞著法治的大旗為精神鑒定搖旗吶喊,與此同時,法官們也在為自己的
法律職業素養與道德情感的競爭。輿論與精英的對抗處於風口浪尖。
這種精神狀態鑒定的法律程序缺失是這種沖突的關鍵。
也提醒中國的司法制度要重視和重構程序正義。以及如何向公眾解釋死刑的廢除。
關於這部電影中體現的壹些美國觀念。馬丁正在和采訪他的媒體談話
人們在酒吧聊天,首先抱怨的是律師遭受的巨大社會非議。但是,當媒體人問:妳為什麽辭去公職?馬丁的回答中有壹句話:
能打球為什麽要當裁判?作為壹名美國刑事辯護律師,
馬丁在中國肯定會被刑事辯護律師羨慕。為了保護人權,
關於被告的權利
保護的制度有很多,比如眾所周知的證據制度、米蘭達規則等等。所以也賦予了律師很大的權利。在法庭上,
律師的專業素養和辯護技巧也能有所作為。甚至影響陪審團,最終影響判決。
對於公權力的制約,法官、檢察官的行為也必須合法,避免公權力的恣意妄為。
魯莽行事。所以,馬丁寧願在球場上打球,也不願意只做裁判。在中國,情況完全不同。越來越多擁擠的公務員在獨木橋上考試。
更多的人願意走這條捷徑,進入法官行列,因為法官意味著權力。
權力本位的思想讓人們更願意做法官。
而在球場上打球的人,不註重實力和技巧,反而尋求體制外的幫助。
藝術總是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從美國人的角度來看,這部電影更願意揭示美國司法制度存在的總弊端。
最終,兇手逃脫了。對於司法改革口號大、雨點小的中國來說,
很有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