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親子鑒定,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親子鑒定不需要妳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如果不方便到場,也可以郵寄樣品,私密性更好,效率更高;
2.司法親子鑒定:
1)所有被鑒定的成年人應自願同意鑒定,14以上青少年應適當征求其對鑒定的意見;
2)鑒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兒子組成,只有父子或母子的鑒定人壹般要求說明鑒定理由。
3)被鑒定人應知道自己或其近親屬有明確的傳播史,以便提供鑒定參考(有遺傳病史者易發生基因變異;
4)評估師年過半百。
其次,信息的準備:
1)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出具的親子鑒定委托書,註明父母、子女的姓名、住址、身份證及申請理由;
2)鑒定人出示身份證(或工作證)、孩子出生證明(或戶口本)等證明其身份及其關系的證件;
3)采集每壹方的血樣,每壹方采集2-3毫升血液,並要求被采集血液的壹方簽字,壹方根據指紋進行確認。
4)親子鑒定單位對當事人拍照存檔,將在親子鑒定報告中使用。
就司法親子鑒定和普通親子鑒定而言,除了使用上的不同,檢驗技巧和準確率是壹樣的,結果也是壹樣的。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