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提供哪些服務?
(壹)代他人咨詢、代寫;
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解答其法律問題;根據當事方的需要,為他們起草起訴書、上訴書、訴狀和執行申請等法律文件。
(二)辦理機動車輛保險手續;
代表保險索賠;
事故發生後,我們可以代表您與保險公司協商理賠事宜,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利益,減少您的損失,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三)參加公安機關的事故處理;
1,代為辦理事故責任認定;
2.代他人進行傷殘鑒定;
3.代理人不服傷殘鑒定結論,申請重新鑒定的;
4.代表他人進行事故賠償調解;
(四)代理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雙方在公安機關主持下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任何壹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我們可以接受任何壹方的委托,作為其代理人做以下工作;
1,調查取證,做好充分的訴訟準備;
2.起草法律文件,如起訴書、上訴書和訴狀;
3.申請證據保全和財產保全;
4.代表他人起訴、申訴和反訴;
5.參加法庭審理,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代表其提出、承認、放棄和變更訴訟請求,並進行和解;
6.收集法院裁判文書;
7.機構執行;
上述代理權限由當事人與我們協商確定,並在代理協議中註明,我們將根據當事人的授權,在授權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
(五)擔任刑事訴訟代理人;
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我們可以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擔任辯護律師,分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具體為;
1,調查階段
會見犯罪嫌疑人,向其詢問案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申訴和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向公安機關詢問涉嫌罪名。
2.審查和起訴階段
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摘抄、復制訴訟文書(公安機關起訴意見書等。)和本案技術鑒定材料,並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檢察院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可以請求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答復律師。
對本案的書面意見應提交人民檢察院,並附卷壹份。辦案人員應當認真審查律師提出的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意見。
向知情人或者與案件有關的人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3.審判階段
會見被告人,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指控犯罪事實的材料(證據材料),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向知情人或者與本案有關的人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申請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經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參加庭審,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6)代理
交通肇事罪構成交通肇事罪。受被害人委托,我們可以代理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分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具體服務範圍與民事訴訟相同。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提供法律援助時不得收取任何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