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不同:律師在法律上是必不可少的,而法務在某些情況下可有可無;
2、服務對象不同:律師服務的對象多樣,可能供職於律所,而企業法務主要服務於其供職的企業;
3、工資收入不同:律師的收入主要來自案件的律師費,法務的工資則由企業根據工作情況決定;
4、工作對象不同:訴訟律師與當事人、法院等多方打交道,非訴訟律師則與委托公司或個人、相關國家單位等接觸,公司法務則主要與公司內部同事及外聘律師等溝通。
法務與律師的區別在於職責範圍和工作環境:
1. 職責範圍:法務通常是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負責公司合同的起草、審核、法律風險的防控等;而律師是具有法律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可以代表客戶出庭訴訟、提供法律咨詢等;
2. 工作環境:法務壹般在企業內部工作,是公司的員工;律師則在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機構或獨立執業;
3. 法律服務的對象:法務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所在的企業;律師的服務對象則更為廣泛,可以是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
4. 法律責任:法務在工作中主要承擔民事責任;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可能承擔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5. 職業資格:法務不壹定需要具備律師資格,但需要壹定的法律知識背景;律師必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執業證書。
法務的工作內容與職責:
1. 合同管理:負責起草、審核、修改和存檔公司的各類合同文本;
2. 法律咨詢: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問題的咨詢服務;
3. 風險控制:識別和評估公司運營中的法律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
4. 訴訟支持:在公司涉及訴訟或仲裁時,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協助;
5. 法律培訓: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法律意識;
6. 政策法規跟進:關註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調整公司的合規策略。
綜上所述,法務與律師在法律地位、服務對象、工資收入和工作對象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 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 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 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7. 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