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普通人居住和定居的地方。面對強拆,多方容易出現情緒暴力,引發肢體沖突,甚至血案。我們認為,這種方式並不能達到當事人想要達到的獲得合理賠償的根本目的,而且可能會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被推薦。
科學的做法是盡快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義務報警。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能制止非法強拆,則屬於不作為。如果因故不能到達現場,當事人事後可以向縣公安局書面報告,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立案調查。如果他沒有立案,就是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督促警方立案調查。
(二)攝影、固定現場證據
現場的強拆是當事人事後維權的重要證據。因此,有必要在第壹時間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保留現場的有力證據。
拍照時,當事人要註意不要太近拍照,以免攝像設備被搶或損壞,但拍的照片壹定要清晰,包括強拆的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都要拍照。同時,最好能有壹個人過來錄音,在錄音中,可以明確現場人員在強拆過程中的身份和責任。
視頻和音頻錄制後,不要輕易從原設備上刪除。有條件的應保留在原錄像設備上,同時進行備份。
(三)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
強拆現場情況復雜,背後的法律關系更為復雜。拆遷很少由政府親自實施,往往由開發商、社區、村委會甚至社會閑散人員具體操作實現。即使有政府工作人員去現場指揮,事後也完全被各種借口推脫。
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如果房屋已經被強制拆遷,那就單純意味著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了財產權。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實施了這壹行為,司法途徑都是當事人的唯壹途徑。如果個人實施了這壹行為,則涉及刑事犯罪。應督促警方立案偵查,在檢察機關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進行賠償。
違建和強拆只有在法院判決後才能執行。擅自拆別人的房子是違法的,不按規定操作也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