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親屬是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的,所以非直系親屬接受委托的,可以代為出庭審理案件,但離婚等要當事人出庭的案件,當事人能出庭的,要出庭審理。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區別
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區別有:訴訟代理人是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訴訟地位,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對象,辯護人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設立的,代理人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設立的。
起訴狀可以找律師寫嗎:
找律師寫起訴狀是當事人的權利
1、是否聘請律師代寫訴狀是當事人的權利。
法律沒有禁止訴訟當事人找人代寫訴訟狀,這對公民而言,“法無禁止即權利”,當事人有權找律師代寫訴狀,也可找不是律師的人代寫訴狀。
2、是否需要聘請律師代寫訴狀要根據案件的性質,復雜程度以及當事人的需要。
如果當事人了解爭議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並能很好的處理爭議,那麽就無需聘請律師代寫訴狀。反之,若當事人對法庭秩序,審理程序,證據規則等不通,那為了爭議的妥善解決,確實有聘請律師代寫訴狀,甚至直接委托專業律師處理的必要。
3、法院是不得以當事人必須聘請律師為立案的前提條件,當事人只找律師代寫訴狀,在法院訴訟程序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