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案中,行賄人律師眾多,這不禁讓公眾感到恐懼,也讓各行業從業者感到恐懼。總的來說,律師是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壹環。只有大量的律師才能滿足法治社會人們日常生活中對律師的需求。同時,律師作為法律從業者,應該是維護法律公平的實踐者,也是幫助其他非專業人士合理使用法律工具、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守護者。在這種情況下,被大家寄予厚望的律師從業者,卻成了行賄的主體,成了踐踏法律公正的破壞者,這不僅有害於法治社會,也有害於公眾對律師職業道德的信仰。
其次,本案中我們看到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的張行賄61.5萬元,數額巨大。總的來說,在當前的社會生活中,雖然人們對律師的需求在上升,收入在增加,但收入不會太誇張,61.5萬的受賄資金也不是說拿出來就能拿出來的。從網上公布的信息來看,這筆資金並不是賄賂,而是律所利用法院給予的便利,確保了訴訟的勝利。非法所得的份額只給了該院副院長張家輝,使雙方共同踐踏法律,在極短的時間內獲得大量非法資金。甚至,正是因為這種行賄方式,律所才會在法庭上立於不敗之地,進而獲得高額報酬,從而有大量資金去賄賂法院副院長。
最後,從這壹事件不難看出,在維護法律公平、建設法治社會的過程中,無論是法院還是律師,都必須挺直腰桿,堅定立場。壹般來說,法院作為維護公正的最後壹道防線,法官作為案件的審判法官,擁有司法解釋的權力。要用好這種權力,維護司法公正,就要做好個人職業道德教育。對於律師來說,作為高學歷群體,應該熟悉各種法律規定,幫助受害者維護自身權益。他們應該有壹顆淩駕於法庭之上的公正之心,而不是對資本百依百順,俯首稱臣。只有這樣,法治社會才能建設得更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