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件收費: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
(2)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律師代理公證:律師代理公證的收費為每份65438元+0500-3000元不等。
(5)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協商收費。,而且每臺都在1.500-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根據調查項目協商收費。
爭議對象的計算比例(計算基數)
(1)爭議標的不足65438+萬元的部分,7%但不低於5000元。
(2) 6%的爭議對象為654.38+萬元以上但不足654.38+0萬元。
(3)爭議對象的5%大於654.38+0萬元但小於500萬元。
(4)爭議對象的3%大於500萬元但小於10萬元。
(5) 1%爭議對象超過1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
(6)爭議對象5000萬元以上的0.5%。
法律依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壹.回答法律咨詢
1.沒有涉及財產關系1-5元/件。
涉及壹般財產關系2-10元/件
涉及商業產權關系10-30元/件。
2.計時收費2-15元/小時。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費用,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