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繳個人所得稅的判刑時間是多久?
《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兩種不同程度的法律責任。
第壹種是未造成稅款流失的法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種是造成了稅款流失的法律責任。
按照 《稅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種處罰是行政處罰,違法程度沒有達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由稅務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三、少繳或者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行政法律責任與刑事法律責任。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不如實申報,目的是為了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根據違法程度的不同,既要追究行政法律責任,也要追究刑事法律責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對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不如實申報,編造虛假計稅依據,沒有構成犯罪的,要承擔五萬以下罰款的行政法律責任,造成稅款流失的,承擔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的行政法律責任。四、不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定罪量刑。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不如實申報,造成稅款流失,構成犯罪的,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被定罪量刑,也就是說,該納稅人面臨牢獄之災!根據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 個人所得稅針對的人群壹般是在年收入超過十二萬以上的,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判刑時間是需要根據偷稅的金額來進行判斷的,如果說偷稅的金額非常小,可以不用被判刑,但是相應的罰金還是會有的,如果偷稅金額較大壹般處於三年以上的處罰甚至無期徒刑。 有法律問題?福州律師為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