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鄉市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因舉報村支書貪腐,某壹晚,村民張好峰家遭到村支書之子許振軍帶人上門報復,十數天後晚上,許振軍再次闖入張家,雙方在院內發生沖突後,許振軍被砍中要害死亡。要求防衛人是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要求防衛?恰到好處?,這是否違背了常理常情?對此,有律師表示:?為何認定正當防衛這麽難??
新鄉中院、河南高院均認為,張好峰父子故意殺人,不構成正當防衛,最終二人被判處死緩。張好峰父子及其親屬堅稱,該行為系正當防衛,並壹直申訴。後來,張好峰妻子常衛雲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最高檢將該案交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復查。近日,河南省檢出具《刑事申訴復查通知書》稱,案發前17天,許振軍糾集他人闖入張家傷人,案發當晚,許振軍再次闖入張家,對於引發本案有明顯過錯,但?僅僅依據許振軍上次有明顯過錯的經歷,並不能直接確定其本次壹定實施暴力違法犯罪行為?。河南省檢認為,原審人民法院認定的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並無明顯不當,?本案不符合抗訴條件,本院決定不提請抗訴。?
新鄉中院經審理查明,聽到打鬥聲後,坐在車內等候的李某強持壹把砍刀,與趙文傑也趕到張家門口,張海賓與李某強各自砍了對方壹刀。
多名目擊村民在證詞中說,許振軍等五六人闖入張家後不久,張海賓從院內逃出,有幾個人也從院內追出來,無人看到?李某強、趙文傑趕到張家門口?。在案件審理階段,父子倆認為,面對五六名暴徒砸門、翻墻入室進行暴力襲擊,他們奮起反抗,是壹種出於本能的自我防衛行為。新鄉中院、河南高院均未認定正當防衛,理由是:張好峰父子先持武器做好了準備,在許振軍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將他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