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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良案將開庭審理,被害人家屬索賠430余萬元。這個賠償誰來出?

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讓曾春良賠償,如果曾春良沒有財產,可以申請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

先說曾春良這個案子。這個補償妳可以自己談。誰來買單?

大多數人還是同情受害者的,妳卻敢拿國家賠償,就像從他們口袋裏掏出錢來,壹下子跳起來咬妳。因為受害者家屬要求警方對辦案不當的人員進行處理,警方對之前的兩次報警不予理會。此人死亡,警方認定過程中無不當行為,抓到此人後舉行慶功宴。受害者沒有感恩之心,全家都沒死,只有兩個老人死了,還怪?人?警察!

我們國家的和事佬不是喜歡欺軟怕硬,欺軟怕硬嗎?如果這件事落在他們身上,妳要告訴他們,既然妳這麽體貼,就委屈壹下,幹脆不要別人壹分錢。罪犯這麽忙還能抽出時間當面傷害妳,真不容易。不要可憐別人,看到他們沒有變色龍那麽焦慮。

首先,我對曾春良的行為非常無恥,堅決支持死刑!但是這些人背後的童年經歷和家庭經濟至少遇到了底層生存或者心理陰影等各種問題,但是社會不願意花很多錢在教育和影響上怎麽辦?反派?壹個歪門邪道的人?學習不好的人?等等,公共資源有什麽意義?杜絕此類惡性案件的再次發生,反思我們目前的管理機制,不僅僅是為了避免人間悲劇的重演!人類社會的循序漸進確實能錦上添花,但雪中送炭才是真正的良性循環。自古育人才是正道!願這種悲劇不再發生,天堂沒有痛苦,逝者安息!

現在總有壹些人想與眾不同,而另壹些人認為他們是錯的,但他們決心說出正確的謬誤。

被害人有罪理論就是這些人發明的,是為了說明它與眾不同,沒有下限。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我覺得報警除了泄憤沒有太大作用,而且會耗費很多時間和經驗。更可悲的是,我真的找不到什麽簡單可行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曾家被網絡攻擊,雖然不應該,但屬於曾,可能有人會說報應。但奇怪的地方就在這裏,為什麽被網絡攻擊的是受害者家屬。就像江歌案中江歌的母親壹樣。所以,真的無法理解網絡暴力者的腦回路。

說實話,曾春良生病應該是事實。

他們村那個年紀的老人不會明白,如果是精神病,就不需要死刑。而且,很容易查出他在之前的監獄裏是不是生病了,或者有沒有給他開藥單。不管他有沒有病,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現在,獲得壹些精神而不承擔刑事責任就是讓壹些人擺脫困境。不管他是否危害社會,只要他犯了罪,就應該受到懲罰。我支持立即執行死刑(可能有點極端,但我覺得沒問題)。

他到底有沒有病,得了什麽病,在他之前服刑的監獄裏調查壹下就清楚了。有沒有生病都是有據可查的。是他哥哥說了算嗎?如果他哥哥只是陳述他所知道的呢?在情況沒搞清楚之前,壹棍子打死他,給人家壹頂帽子,替他哥裝病?

沒有任何關於精神疾病的跡象。他是被關押的犯人,這清楚地表明精神病是可以有效治療的。?那種疾病?在南方,壹般指壹種說不出的病。試想壹下,壹個男監獄的人得了那種病,那是什麽病。這個只有官方公布。過多的猜測不會有答案。

曾春良的行為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它應該被殺死!

但背後的深層次思考是不是壹槍就能解決的問題?妳了解強制戒毒嗎?當壹個癮君子被送進來,就真的完了。本來只是吸毒,幾乎可以從原來的圈子裏拯救出來,但是進了圈子就結束了。妳線上線下壹趟火車,還交朋友?朋友?很難不復發。法治的含義是懲罰,重點是感化和改造。把違法的壹個人或者壹群人不分青紅皂白地關在壹起,每天大部分時間做勞動生產,就能徹底改造他們嗎?我們能讓他們反思自己的罪行嗎?以暴制暴,就像父母教育孩子壹樣,最終會讓暴力回歸社會。

被關了這麽多年的犯人,除了法制教育,等於壹個白人勞動力。他們不可能嚴重脫軌進入社會,也不可能完全沒有感化教育。歸根結底,監獄和制度確實需要改革,司法不能完全暴力獨裁,需要老師和導師文明引導!未來,為了實現治理現代化,司法改革刻不容緩!人們在監獄裏呆了幾十年,盡管他們渴望自由。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他們的面貌煥然壹新。然而,監獄生活是與世隔絕的。真正的自由之後,他們被終身剝奪政治權利,在工作中被區別對待,被別人嘲笑。所以這些人很難融入新時代,他們會向往監獄的生活。

曾春良可能就是這樣。我們真的應該思考如何讓罪犯真正改過自新,而不是傳統的隔離教育。監獄生活也要和外界同步,讓這些人出了監獄後能快速融入現實生活,找到自己的社會定位!妳認為誰會支付這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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