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次受傷被認定為輕傷:
2019 65438+10月11 20時28分,交警隊長梁義勇24歲的兒子撞群後逃逸。根據醫院出具的出院記錄,程被送到醫院後,顱前窩、右側鎖骨、眶側壁多處骨折。主要損傷發生在腦部:雙側額葉挫裂傷、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等。事故發生後,程先後到人民醫院、廣東三九腦科醫院、廣東同江醫院和暨南大學附屬第壹醫院接受治療。由於顱腦損傷,他接受了多次手術以清除血腫。對於如此嚴重的傷情,廣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委托廣東省鄭經司法鑒定中心於2065438年7月31日作出司法鑒定意見,對程某群的傷情進行了認定。輕傷?。
兩個。第二次鑒定為重傷,鑒定醫生被拘留:
當時神誌清醒的程不服?重傷?結果。他在通知函中寫道:?我對鑒定有異議,要求重新鑒定。?2019年9月10日,廣東德勝法醫臨床學研究所對程某群進行了傷情鑒定。第二次鑒定結果是什麽?重傷?。這壹級鑒定結果得到了梁佳和程佳以及警方的認可,並向警方出具了新的壹級專家通知書。不過,程的姐姐陳敏靜說?鑒定壹組程為重傷?法醫梁因涉嫌偽證罪於2020年5月29日被刑拘。梁的妻子劉珍(化名)回憶,2020年5月27日,69歲的丈夫被警方帶走後,她帶走了程的傷情鑒定材料,並咨詢了多位法醫專家。他們認為程的傷勢已經達到了重傷的程度。重傷?。案發前,梁以全在廣東德勝法醫臨床法學研究所擔任首席法醫,從事法律壹級鑒定數十年。
3.第三次鑒定又被逆轉為輕傷壹級,家屬不服,被迫簽字:
8月7日,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第三次傷情鑒定,認定程為?輕傷?。然而,程三個多月前就去世了,他的遺體早在5月4日就火化了。陳敏靜和梁華均表示,在被害人已經死亡的前提下,不清楚相關偵查機關通過何種方式進行鑒定。早在6月4日收到檢察院第三次傷情鑒定通知時,陳敏靜就擔心鑒定結果不客觀公正,希望通過搖珠或者選擇廣東省外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該建議被采納,家庭成員沒有出席評估的公開聽證會。為了這個?輕傷?鑒定結果遭到程家人的拒絕,直接表示,我不服。?
8月7日,肇慶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來到梁華的辦公室,讓他在通知書上簽字。被拒絕後,相關工作人員驅車100多公裏來到兒子亮亮(化名)所在的城市,讓亮亮在通知書上簽字。亮亮回憶說,當時有五六個人堵住了他辦公室的門。其中,有的工作人員自稱是肇慶市人民檢察院的,有的還穿著警服。?他們很強硬,要我簽名。?。在僵局之下,亮亮終於在通知書上簽了字。他在通知中寫道?如有異議,需再次申請鑒定。我認為鑒定結果是假的。
有專業法醫表示,在委托程序正確的前提下,原則上會采納最終的鑒定結果。如果采納輕傷壹級的鑒定結果,行為人可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梁說他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亮亮不明白為什麽會有這麽多曲折。亮亮說,他母親去世後,有人給他打電話,勸他冷靜下來。對方在電話裏說?要自覺,不要影響廣寧的和諧?。盡管亮亮涉世不深,但他不想放棄為母親尋找真相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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