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保密協議的內容,應該是勞動限制條款。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全日制勞動者不能與兩個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違反了這壹規定,那麽後簽勞動合同的單位就應該與員工對先簽勞動合同的單位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勞動合同法》並沒有限制員工和單位簽訂全職勞動合同後做兼職賺外快,也就是說法律允許。
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對勞動者違反保密約定和服務期約定的行為約定違約金,其他行為都不能約定違約金。所以該條內容不屬於保密協議,單位約定違約金的做法對妳沒有約束力。
2.這份保密協議沒有提到保密費。是否有效?
員工不能隨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即使不簽保密協議,也要遵守這樣的法律。只需簽訂保密協議,就可以細化違約金和違約責任,有利於單位管理和違約責任追究。當然,保密協議可以不約定違約金。員工違反保密規定的,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實際損失,單位應當就實際損失承擔舉證責任。
3.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應支付違約金654.38+0萬元,無論違約金是否支付,甲方有權不經通知立即終止與乙方的雇傭關系。這合法嗎?
這個罰款很高。如果不合理或者不公平,與單位有爭議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申請適當減免。當然,違反公司保密規定,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追究違約責任。
4.還有壹點,這份協議壹式兩份,只有我的簽名和另壹家公司老員工的簽名,沒有公司公章。是否有效?
當然是無效的。保密協議只有雙方簽字蓋章才有效。老員工不能代表公司。但如果保密協議在公司手裏,妳簽了,公司隨時可以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