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怡:
上訴人:吳某,男,漢族,1960年2月20日出生。
上訴人不服海澱區人民法院(2012) XXXX刑事判決,向妳院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2012)XXXX號刑事判決,依法對上訴人從輕判處有期徒刑,緩刑;
2.請求依法重新認定上訴人的受賄數額;
3.請求確認上訴人已經自首。
事實和理由
第壹,應當重新認定上訴人的受賄數額。
1.本案中,上訴人收受被羈押人家屬李的差旅費3萬元,不應認定為收受人的受賄金額。壹方面,行賄人沒有自覺把錢送給上訴人,上訴人也沒有意識到錢是給自己的。雙方壹致表示,這筆錢是發給押運員的,用於押運途中的費用。另壹方面,該3萬元實際上是上訴人分兩次返還給被羈押人家屬王的,不應認定為受賄數額。
2.包括上述3萬元在內,上訴人在案發前分兩次將4萬元退還給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收受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九條,國家工作人員及時返還或者上交請托人財物。這不是受賄。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後,因本人或者與其受賄有關的人或者事被調查,為掩蓋犯罪而退回或者上交的,不影響受賄罪的認定。上訴人的退款行為發生在收到錢後不久,紀檢監察機關第壹次詢問之前。而且,上訴人並不是因為調查了與收受人受賄有關的人或事而退還的。因此,該4萬元不應視為收受人的受賄數額。
二、上訴人自首的情節應當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認定為自首。本案中,2011年6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紀委第壹次詢問上訴人時,上訴人主動交代了紀檢監察機關尚未掌握其兩次收受的4萬元現金和5000元加油卡的事實。此時,北京市公安局紀檢監察機關才掌握到上述人員收受在押人員家屬李小玢差旅費3萬元的線索。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上訴人接受了4萬元
綜上,上訴人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上訴人配合調查,自願供述相關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收到在押人員的相關款項後,大部分也用於改善在押人員的生活,其余部分也予以返還。主觀惡性極小,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另外,上訴人年齡較大,身體素質較差,適用緩刑不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請求二審法院從輕判處,考慮緩刑。
我在此傳達
北京第壹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吳某。
範文兒: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XX,男,XX歲,江蘇省大豐縣人,漢族,現被羈押。
上訴人不服XX年XX月XX日XX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和理由如下:
1.原審認定上訴人收受請托人賄賂,構成犯罪,上訴人無意見。但是,原告並沒有為了自己的腰包而接受收受者的賄賂。收到的5000美元,除了5000美元和500美元作為在國外的開支,剩下的4500美元立即匯回國內。
2.原審認定上訴人“受方行賄,不僅對進口機械談判不利,價格更高,而且承擔單方罰款的不合理附加條款”。事實是這樣的:XX年舉辦了壹次皮革機博覽會,技術改革力度很大,價格也比較穩定。我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國的。經過談判,外商給了我們65,438+08%的折扣。這怎麽能說是“不利議價,價格偏高”呢?XX年第二季度,XX國貨幣貶值,價格下跌。同時,我們在那個國家的大使館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現在直接與制造商打交道,最低成本可以減少100000美元。”這是從XX國廠家了解到的。廠商開盤價比交易群報價成交價低5%-15%。這也很正常。因此,將XX月的廠商價格與XX月初的市場交易團價格進行對比,作為論證“議價不利,價格較高”的依據,顯然是不合適的。而且做出最終決定的主要談判者是王XX,因此上訴人對此只能承擔領導責任,而不能承擔直接談判責任。
關於附加條款。出國時正是國內各項改革深化的政策,XX國要求賠償國內XX廠的損失。因此,外國商人提議簽訂合同:
(l)需要5%的押金;(2)不履行合同要求賠償1%的損失費(即罰款)。這是上訴人因為不熟悉業務而犯的錯誤,不是因為受賄而增加的條款。
3.相機和手電筒是用吃飯的個人積蓄和20元零花錢在XX年XX月XX日買的。上訴人同意上交,但不應沒收。通過政府的耐心教育,上訴人對自己所犯罪行的認識有了很大提高。懇請政府根據刑法第32條和第192條的規定從寬處理,給上訴人壹個繼續為人民服務、立功贖罪的機會。
我在此傳達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陳XX
XX年XX月XX日
範文三:
上訴人陳XX,男,XX歲,XX族,XX省XX縣人,XX廠會計,住XX號。XX市XX街。
上訴人不服××市××區人民法院19 ×××第×××號刑事判決,決定撤銷對×××的刑事判決
上訴的理由和請求:
上訴人於19從林某某處盜竊自行車壹輛庭審中,XX法院法官張XX多次追著我,說我是慣犯,絕不會只偷壹輛自行車。肯定還有很多。如果我不坦白,我會被重判。妳交代清楚了,保證寬大處理,不判或者只判很輕的刑。為了爭取“寬大處理”,我編造了19×××1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的事實我交代的10自行車都是假的,根本什麽都沒有;只有那個偷林XX的是真的。壹被發現,我就認了罪,積極退賠。根據黨的政策,我符合“坦白從寬”的條件。但原審人民法院判我10年有期徒刑,不符合法律規定和政策精神。故不服原判,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重新開庭審理,依法改判,對我從寬處理。
哲智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陳XX。
委托代理人:王××律師
×××××年×××月×日
附:
1.兩份上訴書。
2.卷內記載了張法官對我的訊問,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