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偵報案後多久立案
應當在二十四小時立案,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長到三十天。 《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幹規定》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對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不論是否有管轄權,都應當接受並登記,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得以管轄權為由推諉或者拒絕。 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壹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 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二、立案後下個程序是什麽
立案後的下壹步就是偵查,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 1、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2、偵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機關為收集、查明、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3、起訴有兩種,包括公訴和自訴; 4、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於依法向其提出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訴訟活動; 5、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我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三、刑事案件申訴立案之後可以閱卷麽
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按照法院的規定是不能閱卷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案卷;進入公訴階段以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全部案卷;進入審判程序後,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所有案卷。但是沒有規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閱卷的權力。這樣的規定也是從刑事案件的性質考慮的。 刑事申訴案件的申訴人,按照規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閱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辯護律師在得到法院批準的情況下,才可以查閱有關的案卷。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刑偵報案後多久立案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提醒您,其實對於公檢法部門的相關案件步驟的話,在現行法律也並沒有明確規定的,通常壹般來說的話,報案後,先由公安機關進行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若您還有什麽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