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男子與兩女子舉行婚禮,此事的真相是什麽?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壹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壹男子曬曬與倆位愛妻辦婚禮的照片,造成許多朋友的關心和懷疑。2月25日,被告方提及的酒店餐廳否定了這事,江蘇江陰警方也已幹預調研。
2月24日,互聯網上廣為流傳著壹張疑是微信發朋友圈的截屏,兩根微信朋友圈為同壹人所發。在其中壹條寫到:“自己楊某茲定於2022年2月22日22點,與倆位愛妻舉辦結婚儀式,地址在老娘舅大酒店百合廳(人民路11號),大家恭候您和親人的來臨。”另壹條中寫到:“從今以後,壹屋三人……之後便是仨貸款口子了。”這兩根微信朋友圈的配圖圖片中,有壹名穿西裝男子與兩位穿婚紗女人的合照。
江蘇省江陰市長涇鎮人民路11號確實有壹家老娘舅酒樓。25日,遠眺電視記者打電話該酒店餐廳,工作員稱她們已註意到這事,此事實屬空穴來風,該酒店餐廳每天晚上8點多就閉店,不太可能在晚上10點多辦婚禮。對於22日是否有楊姓男子前去辦婚宴,她記不起來。該工作員還稱,本地警方已幹預這事。
此前,江陰市公安局公布最新的通告稱,核查,2月21日晚,楊某為博得目光,在微信發朋友圈、抖音等服務平臺公布了楊某夫婦和老婆好閨蜜3人合演的好幾張照片,並虛構“與倆位愛妻舉辦結婚儀式”等虛報觀點,在網絡上散播後導致社會發展不良影響。2月25日,江陰警方以編造客觀事實擾亂公***秩序對楊某懲處治安處罰。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刑事辯護律師詳細介紹,壹男二女是無法完婚的,重婚罪是毀壞我國婚制的刑事犯罪。該微信朋友圈公布的內容違反了公***秩序,應予刪掉糾正,若僅在特殊群體範疇散播,未擾亂公***秩序,可不予以行政處罰法。但有關照片和文本描述顯著損害了別人的侵犯肖像權和侵犯名譽權,導致買受人社會發展點評抵毀,發送者應擔負對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