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仲裁裁決的律師費由誰承擔?
由客戶承擔。
1,壹般按訴訟標的大小計算。物業相關收費壹般在1萬元以下,1萬元至2000元不等,超過1萬元但不足10萬元的部分按5%-6%計算;超過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部分,按4%-5%計算。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先支付代理費,即使敗訴,費用也不會退還。
2.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可以進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的30%。這種支付方式,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都承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中介費就不交了。
3.以上費用只是律師的代理費,仲裁產生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無論官司輸贏,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2.仲裁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仲裁委員會收到投訴人的投訴後,應當自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駁回通知書,送達投訴人;決定立案的,自決定作出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05天內提交答辯狀和相關證據。
仲裁庭應當自組成之日起45日內處理勞動爭議。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05天。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三,仲裁程序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仲裁庭應在開庭前五天將開庭的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仲裁裁決:仲裁庭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日常生活中,遇到糾紛,不僅可以申請訴訟,還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相比訴訟,申請仲裁會更方便。同樣,妳可以委托律師申請仲裁,律師費由委托人承擔,仲裁費根據涉案金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