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監察大隊立案調查,必須在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險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這個期限都是工作日,除去雙休及法定節假日的,描述中的三個月,應該是自然日,所以還沒有到期限;
2、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多問問,看看有什麽進展;如果逾期未解決的,可以向上級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3、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如何去勞動局立案?勞動局立案?是解決勞動爭議吧,勞動局是沒有立案權的。立案,是刑事審判活動中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享有的專項權利。勞動局可以解決勞動爭議,但是是不能立案的。勞動局不能解決或是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我已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說已立案,請問勞協商不成,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壹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最近要去即墨勞動局仲裁立案,請問即墨勞動局的立案部門在什麽路多少號?電話多少?在即墨振華街128號,電話是88531462
去勞動局怎樣申請工傷立案工傷處理:
1. 申請工傷認定:參保地(未參保: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3. 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余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在勞動局立案後可以撤案嗎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法條連結:《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1、第四十壹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2、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未簽勞動合同仲裁立案前要先去勞動局投訴嗎未簽勞動合同仲裁立案前不需要先去勞動局投訴,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及程式:
壹、受理事項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應提交的材料
(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壹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絡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單位名稱。
(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影印件壹份;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式
(壹)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不是必須投訴
可以去,不去直接仲裁也可以
仲裁後對裁決不服可以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去勞動局討工資,立案後還能撤訴嗎可以撤訴的。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壹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如果去勞動局立案,什麽都沒有給立嗎需要證據
欠錢找他要
手機錄音也是合法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