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關乎民生。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對國家和人民都不是好事。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但是還有壹種特殊情況,就是購買者明明知道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買了之後再索賠。有壹個問題。買家買了假貨能得到賠償嗎?
讓他們難以釋懷的是,譚還從同壹市場的其他5家經銷商處大量購買清水筍,並以同樣的理由將經銷商和供應商告上法庭。6次訴訟,譚索賠總額1.3萬余元。其中,4起訴訟原被告已庭前和解,二審判決1尚未出來,1被告二審敗訴,但準備申請再審。多年來,陶先生壹直在重慶的壹個農產品市場做批發生意,經營壹些預包裝或散裝食品。“清水脆筍”是他家的暢銷產品,由蔡女士在湖北的工廠供貨。
我們可以知道,法律支持買家買假貨明知是什麽,這也體現了法律保護食品安全的決心。這也是對賣家的警告,他們在經營食品時必須遵守法律,以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同時,北京訴訟律師事務所主任福祿也提醒壹些職業打假人,在打假過程中發現食品問題,可以善意提醒。有些賣家可能根本沒有法律意識,更有甚者可能根本就是文盲。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確實不合適,造假者在索賠時也把握好了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