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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三姐認定二姐死因不明,決定向縣政府投訴。4月的第三天,1918,楊三姐讓律師周永清寫了壹份申訴書,署名“楊三娥”,在哥哥楊國恩的陪同下,開始申訴。審理此案的是灤縣的“幫手”牛初賢。高重金賄賂牛成興,還賄賂狄寶等人作偽證。此外,高在課堂上辯稱,楊真的是“病死”的。雖然三次對簿公堂,牛初賢始終偏袒高壹家,斥責莫須有的嫌疑,這是不充分的。
楊三姐又找到周律師,周律師說:“看來妳們的官司在灤縣打不下去了。去天津起訴。我有個朋友叫徐漢川,是天津的大律師。我會寫信把妳介紹給他,他會幫助妳的。”
楊三姐到了天津,跪下求他為他冤死的姐姐說句話。了解案情後,徐先生寫了壹份訴狀,並給楊三姐出了個主意,要求屍檢。天津高院受理了此案,但表示屍檢必須“雙方約束”;
楊三姐急了,說如果屍檢證明我二姐是被殺的,就絞死高戰英;如果我沒被殺,吊死我!新任檢察長楊懿德是專業人士,辦過窮學校,免費招收窮孩子,名聲很好。在徐律師等人的勸說下,他於6月底親自到灤縣調查此案,並決定於7月2日開棺驗屍。
第壹次屍檢因為驗屍官受賄而草草了事,宣布除手部輕傷外無致命傷。聽了這話,跪在驗屍官面前,哭著說,“我姐已經死在高手裏了。妳還想讓我死在妳手裏嗎?我冒著生命危險打這場官司。妳壹定配得上天堂!”在場的人群也高呼。
驗屍官大吃壹驚,交出賄賂,又進行了壹次屍檢。只見死者左腹部有兩寸刀口,小腹中間有兩處刀傷,兩腿交界處有壹處刀傷。他的褲子上貼滿了止血用的白色膏藥,最後他從腹部拿出了壹把鋼刀!鐵證如山,楊二姐死於謀殺。
屍檢後,高被押回天津,並立即向直隸高級法院提起公訴。因為高家到處行賄,還鼓動文人戴面具,導致案件遲遲不能判決。
1919 10.05經過壹年多的“挖屍檢驗”,織裏高院終於開庭審理。主犯高千方百計否認殺人罪,但人證物證俱在。
高等法院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刑法第78條判處高死刑。桂、金已潛逃,歸案後另案處理;原灤縣法官牛初賢被任命為民國官員,需報省政府嚴懲。
擴展數據:
謀殺案的細節:
1965438+2008年3月13日,河北省灤縣高溝莊發生壹起命案。高,壹個富家子弟,勾搭上了他的五嫂,因為他的妻子楊是壹個眼中釘,他殘忍地殺害了她。
第二天,我去楊家本縣店子村匯報,楊昨晚因突發事件死亡。聽到這個壞消息,我感到震驚。楊母女如遭雷擊,立即趕到高家吊唁。楊三姐心中迷惑不解。在摸屍體哭泣時,細心的楊三姐發現二姐右手中指上纏著壹塊藍布,那是她給二姐做的壹件新藍布夾克。撕破新衣服,包紮她可能不小心割破的手指,二姐斷然拒絕這樣做,楊三姐更加懷疑。
她向姐夫高詢問藍布的事,說是切菜時割下來的。楊三姐說用右手切菜應該用左手切。他怎麽能割傷自己的右手?高壹時語塞。當她掀開面紗時,發現二姐嘴上還有血跡,下身也不幹凈。她只是想仔細看看,但被高拒絕了。他們強迫自己的手,匆忙埋葬自己,當天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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