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09-09 08:50南京報業網-南京日報
南京日報訊(記者齊、實習生)蘇浩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表示,針對“二通三寶”大量違法廣告和眾多消費者的質疑,消費者有權雙倍索賠。
元彬表示,“兒童三寶”的廣告確實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具有欺騙性。根據我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廣告主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壹倍。
元彬律師還指出,目前仍在銷售“兒童三寶”的幾家藥店是“兒童三寶”違法廣告的實際受益者,對其經銷的產品負有審查義務。對來店購買產品的消費者也要進行道德提醒,進行正確消費。對於明顯的違規行為,他們可以采取抵制,而不是默許甚至縱容。
讀者譴責“兒童三寶”的廣告涉嫌違法。
-
2004-9-8 9:35:36
昨天報紙《耳朵三寶》沒良心從來不打廣告?文章發表後,廠家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但讀者紛紛打來電話或發來郵件,有的講述了服用耳通三寶帶來的不良後果,有的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分析了廣告的虛假性...
南京港務局朱先生來電:我要退貨,要廠家負責。
兩年前,我的左耳有輕微的耳鳴。當我平靜下來的時候,我會聽到“蟬”的叫聲。去過幾家大醫院,診斷為神經性耳鳴。疾病沒有被治愈,但也沒有惡化。今年8月初,看到“耳朵三寶”的廣告後,撥打上面貼的咨詢電話,對方說我的病很輕,只需要壹個療程。於是我花了740元,買了5盒的“耳通三寶”。嚴格按照送藥人的說明服用“耳通三寶”壹兩天後,耳鳴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
吃了壹個星期左右,8月17再次打電話,對方說會請專家會診,讓我停藥等通知。我已經等了好幾天沒有妳的消息。我打電話要求退款。接電話的人說很多人都這樣。就壹直吃,不用壹個療程。後來他們讓我把劑量減到壹次壹粒,還送了壹小包顆粒中藥。但是這幾天再吃的話,耳鳴會更厲害,有時候還會頭疼。
現在知道“兒童三寶”的廣告疑似虛假,現在不敢再吃了,要求退款。希望有關部門嚴肅追究廠家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棲霞區靜安鎮靜安村的王先生來電:吃不好會帶來很多副作用。
直到我看到廣告,我才買了“兒童三寶”。我買了兩三盒試了試,但無濟於事。接電話的人說要壹個療程,於是又買了五盒,壹共1000多。原來只有右耳耳鳴,現在雙耳都在尖叫。打電話反映“二通”發了兩種藥,壹種小顆粒,壹種藥丸,吃了10多天,胃開始不舒服。趕緊打電話問藥有沒有副作用,他們說不會,然後重復廣告裏吹噓療效的話。現在,以前還好好的背開始疼了,有時候還會發冷發麻。我擔心都是亂吃藥帶來的副作用。
在幾次交涉中,我也發現在“耳通三包”的整版廣告中,沒有廠家的地址,兩個咨詢電話也是小靈通號碼,看不到固定地址。萬壹有事,去哪裏找他們。
為什麽好藥違法做廣告?我認為這種“聽三寶”的行為是詐騙。
資深計算機軟件工程師陳先生:“耳通三寶”真的有這樣的“奇效”,可以獲得諾貝爾獎。
我被耳鳴困擾多年,生活無時無刻不被莫名其妙的噪音騷擾,非常痛苦。為此,我找過國內外很多專家,四個月前還專程從美國趕回南京治療。
不止壹個專家告訴我,耳鳴的人占總人口的13%,但是目前全世界的醫學專家都沒有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所以,看到“耳通三寶”的廣告說可以“徹底治愈各種耳聾耳鳴”,我簡直不敢相信它真的有這麽“奇效”,申請諾貝爾獎肯定沒問題。“兒通”的廣告上說“兒通三寶經不同地區數十家醫院長期臨床驗證”,我就打電話問提到了哪些醫院。我說只要能證實這壹點,不要說療效“96%”,就是只有30%、40%,我也壹定會嘗試;別說壹個療程,700塊,就是7萬塊,我也認了。但咨詢師只對山西壹家縣級醫院說了半天,對廣告中聲稱治愈的患者姓名和住址,他們也說“保密”。
署名秦誌輝的網友:引以為戒。
我對貴報刊登的“兒童三寶”廣告違法案深有感觸。八月份的時候,我在報紙上多次看到這個“耳朵三寶”的廣告。因為家裏老人都是聾啞人,被騙金額多則壹千,多則八百。網上查詢,搜索結果如妳記者所說,我深感憤怒。希望大家以此為戒。
以上信息來源於網絡搜索,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