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律師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聘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幫助是非常必要的。
1.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解除他們的焦慮,給他們心理安慰。向犯罪嫌疑人說明被指控的罪名和相關法律知識,使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是否構成犯罪或者可能產生的後果;最大限度地減少刑訊逼供的發生;也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順序,可以向檢察院審查機關詳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查閱或者復制所有涉案案卷,向檢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以及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
3.在審判階段,律師可以會見被告人,了解和收集輕罪或無罪的證據線索;可以會見審判長,閱讀、復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卷宗材料;認真研究案情,充分法庭辯論等。
刑事辯護中辯護律師的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有權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監控。
6、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文書和案卷。
7.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壹切材料。
8、根據案件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書,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權依法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律師可以為每壹個案件辯護,律師在壹個案件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只要有證據,他們也可以無罪辯護。所以律師可以用專業知識來幫助,但前提是有正當理由,法院才會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