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訴業務範圍。。
包括法律咨詢業務、談判業務、調查業務、陪同客戶簽訂合同、合同審查業務、起草法律文件業務、公司上市或類似業務等等。
第二,非訴業務的特點是屬於商事領域。合同往往具有風險代理合同的性質。
第三,糾紛處理難。如果委托人和律師在非訴訟業務上發生糾紛,就很難處理。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很難打交道。只能在法庭上處理。而且還會有證據不規範的問題。
第四,類似的非訴業務。
本來執行業務也屬於訴訟業務,但現實中可以類似於非訴訟業務。執行法官往往不告知代理律師,也不給代理律師相關法律文書。即使法院已經結案,他也不給律師任何手續。因此,律師無法整理案件檔案。
5.非訴業務有哪些缺陷?
非訴業務委托代理合同是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根據特定條件簽訂的特殊合同。這種合同缺乏格式化的內容。合同中可能有不完善之處。律師創造的每壹份工作,都可能有缺乏證明的材料,只求結果,不談過程。如果發生糾紛,是否履行合同的標準不好控制。
律師事務所要加強非訴案件規則的制定,盡量做到相對完整,以便整理卷宗。防止與客戶發生糾紛。也是為了維護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合法權益。而且案卷也不好整理。
六、律師事務所應加強對律師非訴訟業務的管理。
律師事務所應當制定辦理非訴業務的具體流程,指導律師辦理非訴業務,提高服務質量,規範業務辦理,保護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合法權益。
以上是我對律師非訴業務的思考。僅供同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