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辯護權,是指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陳述、申辯和反駁指控和起訴,提出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的材料和意見,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權利。?
《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及其辯護人針對投訴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中國有三種刑事辯護:
正當防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防衛;
委托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代為辯護;
指定辯護是指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法院指定辯護律師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進行辯護。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這種辯護權的設立和行使,其任務和目的是反駁指控,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論證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擴展數據:
現代辯護制度在刑事訴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義;
辯護是現代刑事訴訟的重要功能之壹,刑事訴訟的進行依賴於指控、辯護和審判三種功能的相互作用,這三種功能相輔相成,共同推動刑事訴訟的進程。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上訴權。訴訟中的其他權利是由辯護權派生出來的,或者是密切相關的,比如申請回避的權利,使用自己的語言文字的權利。
辯護貫穿訴訟的全過程。從刑事訴訟開始到庭審結束,您不僅可以自行行使辯護權,還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辯護人對偵查控制機關的申訴進行辯護、反駁和辯護,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有效行使您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權利。
辯護制度在訴訟中的意義,
壹是限制偵查、起訴、審判活動,有利於公安司法機關客觀全面地了解案件,正確適用法律,保證案件質量;
二是體現了訴訟的公正性和民主性,有利於充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訴訟權利,從而充分發揮辯護的作用,是刑事訴訟民主化的重要體現。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中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可以概括為懲罰犯罪和保障社會主義人權的統壹,這是實現中國刑事訴訟法任務的關鍵。根據這部法律的要求,懲治犯罪指的是公安、公訴和法律的職能部門。在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的前提下,要保證準確及時地認定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而保障社會主義人權是指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訴訟權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辯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