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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收到賠償怎麽辦?

權利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判決書去找主審法官,有的法院需要主審法官簽字後再去財務部門收款或轉賬。如果申請強制執行,直接找執行法官。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協商,賠償金在判決後直接支付給原告,或者交給法院,由原告去法院領取。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人們發生糾紛或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法院作出賠償判決後,權利人如果獲得賠償,需要自己去法院領取。那麽,民事訴訟中獲得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呢?下面,邊肖將為您詳細介紹。

第壹,民事訴訟中獲得賠償的程序是什麽?

權利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判決書去找主審法官,有的法院需要主審法官簽字後再去財務部門收款或轉賬。如果申請強制執行,直接找執行法官。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協商,賠償金在判決後直接支付給原告,或者交給法院,由原告去法院領取。義務人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

2.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壹步:申請

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05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

從上面可以看出,在法院領取賠償金時,需要帶上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判決書等證明材料。負有給付義務的壹方不履行給付義務的,債權人也可以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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