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他的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成為律師的要求是: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有律師執業證。
律師的業務範圍是:
1,擔任法律顧問;
2.擔任訴訟代理人;
3、擔任刑事辯護人;
4.擔任非訴訟代理人,參與調解和仲裁;
5、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實施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第五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取得的國家統壹司法考試證書和律師資格證書,與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