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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業的收入來源是什麽?

其實現在大部分律師很不好過的,有壹篇文章給妳看壹下;中國律師真實現狀調查

鄒建章

時間:2008年04月18日 09:20 新聞來源:法制網

4月16日,全國律師工作會議在京結束。然而,由此引發的對律師這壹行業的關註,還在延續。

據會議透露的數字,目前,我國的律師隊伍發展到了14.3萬多人,有3415名律師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公職律師達到2649人。

在十年前或者更早些時候,談到律師的身份或者地位,絕大多數人會羨慕不已,但是現在的情況卻大不壹樣了,隨著律師數量的不斷增多,律師與社會交往的頻率增多,人們對律師的認識產生了變化,也有了各種不同的看法。

有些人還沈浸在關於律師職業的種種傳說當中,認為律師必定坐擁香車豪宅,瀟灑自由,有些人卻對律師的地位及身份不以為然,認為律師只不過是追逐利益的商人;有些人認為律師是追求法律正義的勇士,有些人卻認為律師扮演的是“替壞人說話”的角色……

那麽,在現實生活中,中國律師工作和生活的真實狀況究竟是怎樣的呢?

現實是,並不是每壹個律師,都像人們想象得那麽富有。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王凡透露,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律師的平均收費不如出租車行業,年毛收入不足10萬元。上海市律協壹項調查顯示,全市律師28億元總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師創造。廣東省的調查結果是,律師收入呈金字塔式,10%處於頂端,約20%處於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師則生活艱難。重慶市律師執業報告中,部分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壹年收入不到兩萬元。江浙壹些地區,執業第壹年的律師月薪只有1000元。律師行業的貧富懸殊兩極分化嚴重,已經是壹個普遍現象。

現實是,律師並不像電視劇中描寫的那樣瀟灑風光。

在各種民事活動中,律師的身份僅僅是壹個民間人士。周旋於各種機構及人員中間,律師們總是如履薄冰,舉步艱難。追求法律正義,還是幹脆做成商人,兩方面的沖突時刻在煎熬著他們。由天使變成魔鬼,往往只有壹步之遙。

現實是,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帶著“有色眼鏡”看律師。

在我國,很多人還是以為律師就是“替壞人說話”的,甚至有壹些人還會采取過激行為報復律師。

現實是,壹方面,律師數量急劇膨脹,壹方面,律師資源的分布卻很不合理。從全國律師的分布看,超過半數的律師集中在大城市和東部沿海地區。

像中國許多領域壹樣,律師行業也呈現出了濃重的中國特色。然而,不管現有的情況是喜是憂,中國的律師業作為壹個方興未艾的職業,經過二十多年的不斷發展和壯大,呈現出了美好的前景。

越來越多的律師開始站出來,挑戰涉及公***利益的不合理現象;越來越多的律師開始參與到國家立法中;越來越多的律師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積極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

即將於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律師法,開始更多地強調律師的公***責任心,特別指出律師要發揮“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職責。另外新法對於律師職業豁免權、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諸多權利也作出了新的規定。

我們有理由相信,律師行業的發展前景必是風光無限。

律師行業就是壹根雞肋

法制網記者 徐偉

初見王宏斌律師,真的很難把他和港臺劇中的那些大律師們聯系起來。壹件休閑的夾克,壹條灰色的牛仔褲,連根領帶都沒打。

王宏斌笑言,許多人壹提起律師,馬上聯想到香車豪宅,有些初次接觸律師的人甚至會好奇地問:“妳們出庭也戴假發嗎?”

“律師並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麽風光,律師就是三百六十行中的壹行而已,惟壹不同的是,律師憑借的是法律的技能。”王宏斌坦言,有些人羨慕律師時間自由、金錢自由,自己是自己的老板,但這些往往是奮鬥大半輩子的功成名就律師的寫照。對於大部分律師來說,律師有時候就是壹個混口飯吃的職業。

從2001年踏入律師業大門,王宏斌先後在陜西的3個律所執業。他告訴記者,有些剛入門的實習律師,壹個月也就賺1000多元。家在西安本地的還好說,吃和住還可以靠父母。有的家在外地的,租個五六平米的“鴿子樓”,每月就要花費七八百,剩下的錢也就夠填飽肚子了。

剛入門的律師壓力不僅來自薪水,更來自案源。沒有案源,雖然每天都能正常上下班,但是心裏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發慌、發毛。“畢竟,人不能去喝西北風。”王宏斌說。

當然,王宏斌離那個青澀的時期已經漸行漸遠,經過7年的摸爬滾打,他已經在西安買了房子,目前正準備物色壹輛像樣的小汽車。

“其實,我現在正處在壹個瓶頸期,沒有那些著名律師大富大貴,也不像那些剛入行的舉步維艱。”王宏斌告訴記者。

王宏斌目前的收入可以達到壹個月五六千元,在西安這個西部城市,已經算是白領了。但這個白領也不是那麽好當的,加班對於他來說,就是家常便飯。

研究法律條文,分析案情,搜集證據材料,撰寫司法文書,解答法律咨詢……王宏斌壹口氣說了許多律師每天要面對的工作,“我們就像是壹個不知疲倦的陀螺,壹開始,就不知何時能夠停下來,有時為了壹個案子,會加班到淩晨兩三點。”

有壹次,王宏斌去外地辦案,壹去就是大半個月。其間知道自己的娃發燒了,高燒40度不退,心裏幹著急使不上勁,因為那壹頭還有當事人的命案懸著。

“如果僅僅是工作壓力,咬咬牙還是能夠克服的。最讓人感覺不爽的就是有些行政部門的蔑視和不配合。”說到這裏,王宏斌的語氣有些無奈。

2003年在某省的壹個農村發生了壹起投毒案件,罪犯在壹瓶娃哈哈礦泉水裏放入了毒鼠強,導致兩名兒童死亡。公安機關通過偵查,懷疑是鄰家的壹名農夫所為。壹審時這名農夫被判死刑。

“我是二審時接手的,壹讀案卷,就感覺這起案件非常棘手,並且疑點很多。”王宏斌說,“本著對當事人負責和對生命權的尊重,我開始調查取證。”

然而,調查取證的道路壹波三折。到行政機關查詢,工作人員說拿鑰匙的人出差了。去司法機關請求配合,工作人員說沒空。王宏斌告訴記者,現在很多人還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律師,認為律師喜歡挑詞架訟,動輒慫恿、鼓勵、幫助當事人起訴,破壞了穩定。

“實際上,法律要求的就是不偏不倚地對待每壹個人,無論原告或是被告,無論有罪還是無罪。”王宏斌說,律師的存在,正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法律公平公正地對待每壹個人。

“有時覺得,律師行業就是壹根雞肋。吃不飽,又餓不死。有人當作救世主,有人當成掃把星。”王宏斌感慨道。

壹半是海水壹半是火焰

口述實錄

講述者 湖北律師吳建寶 記錄者 法制網記者 於吶洋

律師,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著財富、練達與力量。我就是懷揣著這樣的憧憬,毅然決然地從政府機關辭職踏入律師界的。我已從剛出道時“吃了上頓愁下頓”的仿徨之境慢慢走到現在案源基本不愁的平和之境。現在如果讓我概括對律師行業的看法,我想再也沒有比“壹半是海水,壹半是火焰”這句話更貼切的了。

壹邊是大海般廣闊無垠的業務範圍,壹邊卻是火焰山般無從下手、難以立足的尷尬境地;壹邊是有的同行好像有做不完的業務、掙不完的錢,壹邊卻是自己無事可做的心急火燎的煎熬;壹邊是案件成功完成當事人風平浪靜後的真誠笑臉,壹邊卻是逐層煉獄、終達目的的磨礪……從我觀察到的許多同事工作、生活狀態而言,我相信這種體會應當代表了大多數同仁的感受。

當然,對於律師而言,關鍵是如何盡快遠離火焰,揚帆大海。從我個人的經歷看,誠信是至關重要的,永遠不要為了眼前利益而放棄妳的專業與良知。

現在社會上有很多關於律師的不好言論,但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真想在這壹行長期立足的律師,沒有哪壹個不是誠信的,因為這是由律師工作的性質、規律決定的。我想講壹個自己遇到的真實事例。

那是2004年,當時我已有了些業務,但還比較困難。有壹個人經人介紹找到我,想讓我幫他打官司。原來他和開發商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曾經有過訴訟,後來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他不找開發商索賠,開發商也不追究他房屋超面積的補償。但最後的調解書竟然漏寫了開發商不再向他要房屋超面積補償的條款,而當時的代理律師也未註意到這壹點。這樣,房產證辦下來後,開發商就告他,要他補償房屋差價,壹審他已敗訴。他表示願意出5000元讓我替他打二審。

我完全可以接下這筆錢,因為他是自願請我的。但我沒有這樣做,我實話告訴他,這個案子不需要請律師,只要他能將上次調解的筆錄找到,他自己就可以打贏官司了。他按照我說的去操作,後來,原審法院通過做工作讓開發商放棄了自己的訴求。

從那以後,他對我非常信任,將自己和朋友的訴訟事務、法律顧問都交給我做,還引薦我認識了銀行界的人,其實我現在的很多銀行訴訟業務都是源自他的。

“舍得舍得,不舍不得”,只有真講誠信的人,才可能舍,也才有可能得。

回過頭來看,當初我對律師業的認識,雖然帶有隔霧觀花的輕狂,但現在我認為它並沒有錯。財富,我雖然還談不上,但我感覺正向它靠近;練達,我感覺律師這壹行確實讓人更為成熟,當妳看到當事人的喜悅時,妳能感到自己的力量和成就感。這大概就是律師職業的魅力吧。

壹個刑辯律師的打拼史

鄧雲林,北京市京銀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執業12年。4月15日、16日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觸發了他對刑辯律師那榮辱冷暖的回憶。為此,他專門給本報編輯部寫來了壹封信。

編輯室:

全國律師期盼已久的新律師法將於6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進壹步明確了律師的會見權。這對刑辯律師來說,無疑是壹個天大的好消息。

實際上,就在幾天前,我就因為會見的問題碰了兩回釘子。4月8日和14日,我和另壹位律師攜帶會見手續兩次前往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會見壹個犯罪嫌疑人,此人名叫張秀武,涉嫌故意破壞文物罪。辦案人員稱,我們這裏會見需要局長批,委托人也要到。主管負責人的答復更幹脆:該案涉黑,任何律師都不能會見。面對此情此景,我和委托人茫然無措。

其實,類似的情形我碰到過很多回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以外,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要在48小時以內安排會見。但在壹些地方,隨意拒絕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現象並不少見,其招數也是層出不窮,比如“會見需要批準”、“辦案人員出差了”,“領導開會去了”等等。

回想當年剛剛做律師時,心裏充滿了新奇和憧憬,12年過去了,信念與現實發生的碰撞,讓我感慨頗多。

1996年,憑著對法律的粗淺認識和執著,我不顧家人和朋友反對,辭掉了教師的工作,來到山西太原,當上了律師。

剛做律師時,不能獨立辦案,先跟老律師學徒,到全國各地去辦案,只為多學本領早日出徒,不求回報,不講代價。別人不願辦的案件、律師費低的案件我都搶在前。

從事律師工作7年後,我決心到首都北京闖蕩壹把。先住地下室,吃工作餐,頂著炎炎烈日,往來於公司、個人和辦案機關之間。又壹個5年過去後,我在北京擁有了自己的壹席之地,有了自己的房產、汽車、律師所以及更大的精神收獲———結識了壹些誌同道合的朋友。

回過頭來細細品味,我認為,做壹名律師,物質條件的艱苦並不可怕,最可怕、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看到法律被踐踏。

3年前,河南某基層法院將壹起民事糾紛以司法建議書的形式,要求當地公安機關以經濟詐騙罪追究民事被告的刑事責任,因為原告是當地人,被告是外地人。結果,公安機關以經濟詐騙罪立案偵查,壹審法院也判決被告人有罪。我代理二審後,經過漫長的多次申訴和控告,這起案子才得以糾正,但國家賠償壹直未落實,因為牽扯到很多辦案人員的錯案追究問題。

我感覺,律師有時很渺小,如果沒有運用法律的高超本領,就難以實踐正義使者的諾言。

即將實施的新律師法,對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諸多權利進行了完善和強化,對此,我拭目以待!

涉外律師“很缺很不易”

“英文litigation壹詞也涵蓋了部分非訴的工作。”采訪中,不時有英文單詞從孟建兵口中蹦出來。孟建兵,北京壹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從業4年。

“進口反傾銷調查、出口反傾銷應訴、出口反補貼案件、WTO爭端解決機制,這幾大塊是我們工作的主要內容。”他告訴記者。

“不少人羨慕做涉外業務的律師,因為他們做得專業,收入比壹般的律師多,但要成為既懂外語、外貿和財務又懂專業法律的多料律師,也很不易。”孟建兵嘆了口氣,他說,個中滋味也許只有當事者自己知道。

據了解,目前,我國律師隊伍結構還不夠合理,復合型人才比較短缺,尤其是在金融證券、知識產權、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等領域迫切需要律師介入。

孟建兵說,他們所裏有幾個律師只做反傾銷案子。“做反傾銷這塊業務,語言很重要。”孟建兵說,反傾銷調查問卷壹般都以英語形式設計,英語運用能力必須足夠強,否則就無法和外國公司、外國律師溝通。

“律師如果沒有專業特長就會缺乏競爭力,法律服務日益成熟、法律服務市場越分越細,‘萬金油’式的律師肯定將失去生命力。”孟建兵說,“不斷有新的東西出臺,律師必須不斷地去學習,其中的艱辛難以言表。”

公職律師要耐得住清貧

“不拿壹錢壹文,捧出滿腔熱忱。”工作記事本扉頁上壹行醒目的大字,成為韓慧開始公職律師生涯以來,恪守不變的惟壹準則。

韓慧是北京市朝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職律師,從事法律援助工作3年。

記者了解到,公職律師是律師中壹個特殊的群體,是具有律師資格、占國家行政或事業單位編制、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務、為困難群體無償提供法律幫助的公職人員。關於公職律師的規定非常明確:公職律師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兼職;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本級政府或部門以外的訴訟與非訴訟案件。

“我們收入不高,除了死工資外,沒有其他任何收入。”韓慧告訴記者,“生活是清貧了些,但公職律師必須耐住清貧。不過,有時我也會有十足的幸福感,特別是為那些困難群體討回公道時。”

作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職律師,韓慧只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打交道的都是社會貧弱群體。她告訴記者,兩年來,她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已經有四五十件了,接待了3000多名當事人。

“幫幫我吧!幫我討回救命錢!”那是2007年壹個清冷的早晨,韓慧正在忙碌地整理案卷,壹個中年男子捏著褶皺不堪的工傷鑒定書,踏入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門。

原來,這位來京的農民工在從事鉆機操作時,不小心從3米高的桅桿摔下,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受了傷,又丟了工作,那位農民工兄弟哭得嘩嘩的!”韓慧回憶說,她當下就給他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緊接著做談話筆錄、查閱法律法規、搜集相關證據,馬不停蹄地奔波了壹周,為這位農民工要到了75000元的工傷補償款。

韓慧說,當時,這位農民工拿著厚厚壹疊錢,手不停地顫抖,欣喜得有些語無倫次,不停地說著“謝謝啊,謝謝”。

“這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時候,壹句謝謝,讓我感到從內到外的幸福。”韓慧說。

律師生存狀況兩極分化

法制網記者 於吶洋

“我國律師生存狀況目前是兩極分化,做得好的律師每年收入可達上百萬元,而做得差的律師可能壹分錢都拿不到。這種情況不僅在雲南,全國各地都是如此。”從業13年、現在已有很高知名度的雲南律師周文曙這樣說。

對中國律師業生存狀況思考很多的周文曙告訴記者,以雲南為例,全省大約有三分之壹的律師過得非常好,他們完成了創業期,有固定案源,年收入可以達到10萬元以上;有三分之壹的律師達到溫飽小康水平,他們的年收入在4至10萬元之間,生活比較安定;還有三分之壹的律師生活貧困,他們沒有案源,執業困難,又不願意離開這個行業,舉步維艱。

“特別是對於剛入行的律師來說,他們往往都屬於第三種,但有些能力強、素質好的新律師,從業幾年後,很快就能改變這種狀況,而有些做了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老律師們卻依然如舊。”周文曙說。

那麽,是什麽原因造成律師業的兩極分化?

“其實,個人因素在律師業中占主導地位,如果個體很強,就會很快在行業內脫穎而出。”周文曙認為,律師講究悟性,在律師業內,有三類律師是屬於比較“弱”的律師,壹種是業務能力差的律師,壹種是社交能力差的律師,還有壹種是品行很壞的律師。時間久了,越來越沒人願意找這三類律師,他們就會被邊緣化。

那麽,對於比較“弱”的律師,應該怎麽做?

在周文曙的律所裏,他“強制”規定,“強勢”律師必須扶持“弱勢”律師。“比如,我會把自己的案子分給‘強勢’律師做,但條件是,他必須帶壹個‘弱勢’律師壹起做案子。”現在,周文曙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案源都分給其他律師做,他自己有七八個助手,助手忙不過來時再帶著小律師,這樣壹級帶著壹級。

近些年來,周文曙律師親自代理了很多有影響的案子,如“上海先利公司集資案”(受害群眾近百萬,涉及數十億元人民幣)、“香格裏拉———從虛擬到現實”著作權侵權案、“11·11”孩童攀爬飛機人身損害賠償案等。

“我現在的工作幾乎沒有壓力,每天過得很滋潤,可以自由駕馭我的事情,自由決定我想要做的事情。”周文曙笑著說,有時他會找幾個朋友壹起喝著普洱茶聊天,有時會專心研究壹下納西文化,因為他是壹個納西族後代。

文章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原文沒有署名作者.

責任編輯: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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