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要準備的材料有:
1、會見介紹信(函、證明)原件;
2、授權委托書原件;
3、委托人身份資料復印件;
4、委托與嫌疑人、被告人的關系證明復印件或原件(核對原件);
5、律師執業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看守所律師會見是否能帶手機:
1、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可以攜帶手機,但是手機必須關機,並寄存到儲物櫃中,這也就相當於不可以帶手機。
2、《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綜上所述,通常壹個律師會見嫌疑人三到四次為正常,家屬剛委托的時候進去帶個信,初步了解情況,安撫嫌疑人的心情,同時提醒壹些訊問註意事項。然後根據情況看是否有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情形來往活動。最後在開庭前會見告知庭審註意事項,如何應對庭審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三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