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其保管,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
擴展數據
案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巡邏隊在亦莊同濟南路地鐵站附近巡邏時,發現壹名女子正在鎖壹輛類似“小黃車”的自行車,但自行車是黑色的。經查,該女子將自行車“小黃車”漆成黑色,並私自安裝車鎖。
開發區巡警大隊大隊長淩警官告訴記者:“據該女子供述,她私自上鎖後,將原本黃色的車漆塗成黑色,騎了好幾天。她根本沒覺得有什麽不妥,也不知道這是違法的。被‘巡邏哥’抓住的時候,她還是覺得很委屈。直到她被帶到派出所做了壹番說服教育,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表示後悔。”
同壹天,開發區“巡邏哥”在城鄉世紀廣場附近巡邏時,發現另壹名女子用自己的黑色鏈鎖鎖住了壹輛小黃車。據女子供述,這輛車已經被她鎖了好幾天,然後“巡邏哥”也送到了派出所。兩名女子現已被大興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將自行車作為“私家車”使用並非個例。這種行為觸犯了哪些法律規定?為此,記者采訪了北京金凱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誌堅。他告訴記者:“未經允許將自行車上鎖並改變顏色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盜竊。在北京,如果涉案金額達到2000元以上,就構成盜竊罪。如果失敗,將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盜竊違法行為。”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羅警官提醒大家:“* * *享受產品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對公共財物和設施的破壞和私自占有給居民帶來了不便和煩惱,提醒居民文明使用公共財物和設施,不得故意損壞或私自占用。情節嚴重的可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人民網-變色鎖黃車成“私家車”兩名女子在亦莊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