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起訴的訴訟費誰來承擔?
債務起訴的律師費應由委托人承擔。在財產訴訟中,訴訟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比例分期繳納。律師費由當事人和律師協商,各地不壹樣。
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才能拿到判決書。拿到判決書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訴訟受理費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0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部分,按2繳納。
二、債務糾紛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民事案件,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2.庭審大致可以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鑒定、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申請退出,需要說明理由。如果妳不申請或妳的申請被拒絕,審判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法官會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證,按順序對各自的請求和主張進行質證。質證是指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以及證據是否具有證明力及其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反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法官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圍繞整個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責任發表意見。
5.在評議和量刑階段,合議庭或法官會對庭審進行總結,對雙方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支持,並闡明理由。
6.原告經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駁回起訴;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壹方當事人,在宣判前的任何訴訟階段,可以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者沒有達成調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出現這種錢不還的情況,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追回。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債務未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將委托律師代為辦理相關案件。此時律師費將由委托方承擔,但也有人民法院判決敗訴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