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強奸罪的追訴期有多長時間
強奸罪的壹般追究時效是十年,有法定嚴重情節,其追訴為二十年。如果立案後逃避追捕,不受時效限制。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強奸罪追訴時效已過,就無法再追究強奸罪犯人的責任:
(壹)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追究的,強奸罪追訴時效結束。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強奸罪追訴時效結束。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強奸罪追訴時效結束。
(三)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強奸罪追訴時效過期。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四)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強奸罪追訴時效的限制。
(五)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強奸罪追訴時效的限制。
二、強奸罪追訴時效註意點
(壹)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誌,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構成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追訴時效的規定,強奸罪的壹般追訴時效為十年。也就是說,在十年內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均有權向司法機關控告,要求追究刑事責任。補償只是雙方對民事權利的處分,雙方無權免除應受國家追訴的刑事責任。
(二)強奸罪屬於公訴案件,應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但是強奸罪是有追訴時效的。也就是說,婦女被強奸後,在追訴期內,是可以報案的。根據妳所述情況,屬於強奸罪處3--10年有期徒刑,自犯罪之日起算10年內均有效。如果在追訴時效內又犯其他罪的,追訴時效重新計算。
不管什麽案件都會有訴訟時效,只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都會進行案件受理的。如果超過法院規定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不進行受理,根據以上情節,我們可以看出訴訟時效要比證據還重要,證據在充分,訴訟時效已過也沒有任何意義。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後,仍然可以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