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搶劫在我國刑法中被列為重罪,這也是國家有關部門壹直重點打擊的犯罪行為。因為搶劫不僅僅是壹種暴力的犯罪手段,壹系列惡性故意殺人案件的初衷都可能是因為搶劫。但是關於搶劫罪輕辯護詞如何寫的問題,辯護律師要結合當前搶劫的前因後果來寫辯護詞,盡量在辯護詞中為犯罪嫌疑人爭取壹些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搶劫的輕防怎麽寫?審判長和法官律師受區人民法院和四川律師事務所委托,擔任劉涉嫌搶劫壹案被告人的壹審辯護人。以下辯護意見是根據有關法律和事實提出的,懇請法院充分考慮采納。辯護人普遍認為,被告人雖構成搶劫罪,但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根據本案實際情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請求合議庭對被告人判處三年以下減輕處罰,宣告緩刑。1.本案被告人具有酌定、法定減輕情節(1)被告人具有下列酌定減輕情節(1),且被告人系初犯。被告人無犯罪記錄,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如治安拘留、勞動教養)。2.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表示悔罪。從偵查階段到今天的庭審,被告人已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很好。3.被告人的主觀惡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從作案原因看,是因為父親患病無錢治療,為生計所迫,與用於生活揮霍有很大區別;②從犯罪的實施過程看,不是經過精心準備的預謀犯罪,其主觀願望是在傷害被害人時不願意加重對被害人的傷害;③從追求犯罪結果來看,犯罪意誌不堅定。4.情節和後果都不嚴重。這種情況下的暴力程度比壹般搶劫要輕得多。使用的工具不是致命武器,如槍和刀,只對被告造成了皮外傷。5.基於被告人的家庭情況、個人情況和成長經歷,相對於普通犯罪,應當實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的寬處。被告的母親在兩歲時被拐賣,至今下落不明。14輟學,成為家裏的經濟支柱。現在父親癱瘓在床,沒錢治病。19的年齡雖然在法律上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但此時的同齡人大多還是學生,控制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與完全成熟的人還相差甚遠。需要說明的是,雖然被告沒有賠償的實際行為,但其父親和本人對賠償持積極態度。同時,被告未支付賠償金的原因是其家庭確實貧困,無法支付賠償金,與不支付賠償金的那種錢有本質區別。(2)被告有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被告人是犯罪未遂,依照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本案量刑起點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對搶劫罪的量刑起點作了如下規定:對於搶劫壹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本案的量刑起點應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辯方認為,合議庭應結合本案實際情況,給予被告人最低三年的起始刑。理由如下:量刑起始刑主要從後果、手段、數額、次數、情節是否加重、減輕情節等方面來確定量刑被告人的起始刑幅度。如上所述,本案被告人有諸多減輕情節,無加重情節,其行為在搶劫罪中屬於最輕的表現之壹,應給予最低量刑起點。三、被告人基準刑的確定本案中,被告人加重處罰的基準刑為被告人搶劫被害人財物的數額。被告人搶劫的財物折合人民幣3900余元。根據省高院的指導意見,每增加1000元,量刑幅度為6個月至8個月。辯方認為,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建議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為6個月。具體原因同上。四。本案宣告刑的確定(壹)本案調整基準刑的量刑情節為1。被告人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二款。對於未遂犯,可以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施程度、造成的損害大小和犯罪未得逞的原因,基準刑可以比既遂犯減輕50%。辯方認為,結合本案實際情況,被告人對犯罪未遂的從寬處理應接近50%。理由如下:(1)從本案的結果來看,本案的實際結果是受害人只是壹些皮外傷,在搶劫中危害很大。(2)將未遂情節放入案件所有情節的整體考量中。在決定對未遂犯量刑時,應將未遂情節放入案件的全部情節中考察其意義。犯罪未遂情節在全部情節中起重要作用,從而影響甚至顯著影響案件的社會危害程度的,可以決定對犯罪未遂減輕處罰。(3)從被告人犯罪意誌的堅定性來看,犯罪未遂是行為人的犯罪意誌受到壓制,沒有實現犯罪故意。犯罪意誌壹般或者較弱的,其主觀惡性會較小,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幅度可以相對大壹些。2.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第三條第七款關於被告人當庭自願供述的規定。對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坦白程度和悔罪表現,基準刑可以降低到10%以下。(二)本案中,確定擬宣判的刑期應考慮的因素1,以及被告人家庭的特殊情況,上文已有描述,此處不再贅述。2.同案同判原則以辯護人收集的案件(1)高新區法院案號為準。:(2009)高科技犯罪初之諾。122劉強、李搶劫案。兩被告人因被害人抗拒搶劫未遂,將被害人的電動三輪車騙走,並以威脅毆打的方式實施搶劫。法院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壹年,並處罰金1000元。(2)中院示範案例:金堂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劉紅軍搶劫案中,被告人曾犯罪未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54.38+0萬元。(3)金牛區人民法院案號:(2010)金牛刑子楚40號被告人犯搶劫罪未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判處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較為合適。五、本案判處被告人緩刑比較合適。1.被告人符合宣告緩刑條件,宣告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且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緩刑;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2、判處緩刑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是司法人性化的體現。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是我國現行的基本刑事政策,該政策明確要求依法準確把握和正確適用“寬”。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中的“寬”,主要是指對被告人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或者犯罪情節嚴重,但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且主觀惡性相對較小、人身危險性不大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具有壹定社會危害性,但情節明顯、危害輕微的行為,不作為犯罪處理;對於依法不能監禁的,盡量適用緩刑或者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被告是家中唯壹的勞動者。如果被告被重罰,不僅被告年邁癱瘓的父親無人照顧,老人還將面臨失去維持生活和看病的唯壹經濟依靠。無論如何,這種情況都是和諧社會中不和諧的音符。綜上,我懇請法院判處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對人民法院的辯護詞:對搶劫案輕辯護詞年、月、日,這是當事人聘請的律師最基本的職責之壹。這個刑事辯護詞的大致成分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對於搶劫罪的辯護詞中的這些辯護意見根本無法準確介紹。這肯定有搶劫的因果。律師要根據自己的辯護技巧,結合當時的壹些實際情況來寫辯護詞。處於搶劫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不要過於擔心辯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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