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寫寫從事婚姻家事的女律師,是什麽樣子的。
想想看,妳每周的工作有固定幾個半天,是要去面對壹群群哭哭啼啼、歇斯底裏的夫妻、兄弟姊妹、父母子女在法庭上互相咆哮、指責,可能很多人對婚家律師的第壹印象就只有敬畏了吧?
家人爭執起來,有時比商場上的仇人更不留情面。別說什麽尊重發言順序了,就連法官拿法捶敲桌制止也無效,還有更糟糕的情況,偶爾看過走出法庭的是汗流浹背、臉上掛滿不知是汗還是淚的律師同行們。是的,這就是我們開庭時常發生的狀況。
更麻煩的是,律師還得把這些爭執的內容,整理出雙方的說詞、證據(有時候根本沒有證據,盡是些互翻舊賬的東西),再想辦法讓法官去判決或裁定,律師手中的未結案件數可能動不動就超過兩百件。
那家事糾紛很多時候沒證據怎麽辦?看情理。這時候也只能讓法官好好的運用他們對人情事故的了解、對人性的判讀功力如何了。
在我擔任婚姻家事律師的經驗中,曾經最天人交戰的案例,多半是跟孩子有關。比如有對夫妻離婚了,有兩個雙胞胎男孩,壹個孩子跟爸爸,壹個跟媽媽;久了,跟媽媽的這個,每次去到爸爸那邊住,總是舍不得跟哥哥歡樂的時光結束,於是向爸爸表達希望能跟哥哥同住,但是媽媽又舍不得與弟弟分開,不能同意爸爸提出讓孩子壹起居住的要求。
這時候,不就是陷入對手足***處與母子陪伴的價值觀點分歧。法官最後怎麽判,不是重點,但判完之後,雙方都沒有提出不滿,我們知道並非是判得好、讓兩邊都心平氣和地接受,而只是因為沒人希望這樣殘酷的審判再來折磨這對雙胞胎兄弟壹次了。
我們每周的工作,除了上述之外,還有像是許多其他當事人們,在醫院、在家裏臥床著,都等待我們親自前往評估。也因此,律師每周也有出不完的差。
因為工作實在太過繁重,所費的心力難以想象。但是,很多時候律師在進入家事婚姻律所工作後,發現這是壹個可以扭轉法院被動與冷酷印象的地方,許許多多的案件,在我們和法官發揮熱忱、積極介入調查、勸解雙方退讓之下,可以為當事人的人生註入壹絲希望。個人經驗,在家事庭中,我們所獲得當事人的感激,比民事庭、刑事庭都來得直接而深刻。
我不敢說當事人的幸福壹定來源於每個婚姻家事律師的鞠躬盡瘁。那在現行的司法資源跟人力分配上,只可能多幾個過勞死的例子;只希望未來不要劣幣驅逐良幣,有能力跟有熱忱的婚姻家事律師請好好保重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