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條不還錢壹般不算詐騙。
借錢只是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尚未涉及刑事問題。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欺詐: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在借款時,行為人具有不還的故意。詐騙罪以行為人非法占有為主觀要件。所以,騙子的“借錢”只是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沒有歸還的意思。
2.行為人往往通過捏造事實、隱瞞事實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詐騙行為人在借款時總是采用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比如編造壹些投資或營利活動的借款,或者編造自己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以為自己有能力歸還。
3.詐騙分子對貸款的態度是揮霍,不考慮歸還財產,所以對財產的使用毫無顧慮和約束,直接導致財產的損失,比如將貸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不還錢需要提供什麽證據?
俗話說,訴訟的目的是證據。所有訴訟的前提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妳主張的客觀事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從而說服法官支持我們的請求。
為了更好地提高民間借貸案件的成功率,我們需要準備以下證據:
(1)證明借貸法律關系的證據:借條、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2)證明雙方達成借款協議的證據:電話錄音、短信、視頻等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約定、還款方式等。
(3)履行交付貸款義務的證據:銀行轉賬、電子匯款、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記錄等。如果用現金支付,需要收據等證據證明。
(4)其他與借款相關的證據:如約定擔保人、抵押、質押等與擔保相關的證據。
借錢不還是否構成詐騙,需要進壹步分析,不能壹概而論。1.以生活壓力為名向他人借錢,且全部用於賭博。如果貸款到期不能償還,應該認定為詐騙,可以直接報警,但不能以詐騙罪起訴。2.如果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觀上使用了欺騙手段,但由於其意誌以外的客觀原因導致借款壹時無法償還,應屬於民事借款糾紛,詐騙罪不成立。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