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復建和全福,有許多激烈的冠軍,富人殺了人,給窮人更多的錢,用死人代替他們。雖有清官,但患其弊。所謂‘殺白鴨’也叫它。“歷史上著名的‘白鴨大屠殺’。顧名思義,有錢有勢的人,犯了人命官司,不想死。於是他們花了很多錢買下窮人家的孩子,讓他們代替他向政府懺悔自己的罪過,從而為自己受到懲罰。然而,大多數頂級殺手都願意為錢而死。這種行為就像壹只白鴨子,因為貪圖利潤而被任意玩弄和宰殺。因此常被稱為“殺白鴨”。
“宰白鴨”用簡單的英語來說就是花錢買命。這種現象其實每個朝代都有。畢竟在封建時代,有錢有勢的家庭是當時的特權階層。法律雖然對他們有用,但不壹定有用。有時候,有了壹些錢和權力,他們的家人就可以逃脫法律的懲罰。
“殺白鴨”的陋習最早出現在福建的漳州、泉州和廣東的潮州、惠州,尤以漳州、泉州為甚。據史料記載,在這兩個政府中,“殺白鴨”導致每年“約100人死亡”。這兩個地方“宰白鴨”的數量,主要是因為以下兩個原因:
這兩個地方的民風都很硬。部落之間,甚至部落之間,經常會發生沖突。雍正帝曾說:“我聽說福建張泉是壹個民風濃厚、善於艱苦奮鬥的地方。而丁凡的家往往依靠強大的人力來壓制單身的冷感。偶爾由於次要原因,黨爭往往被糾正,導致大案要案。這兩個縣的陋習是壹樣的。”所以隨著打鬥的增多,人命的訴訟自然也會同時增多,所以“殺白鵝”的事件也會增多。2)兩地官場極其腐敗,大部分都是腐敗的。為了盡快結案,為了撈政績,撈大錢,他們對這件事視而不見,甚至縱容。所以公司空了,“白鴨子殺客戶”自然成了家常便飯。
當然,此時由於清朝上層統治階級依然英明,“白鴨大屠殺”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發生,而是在遠離皇帝的幾個地區蔓延。但從道光開始,隨著政府的腐敗,“白鴨大屠殺”開始在全國大規模出現。雖然道光親自發函,要求當地政府堅決制止這種違法行為的蔓延和發展,但仍然不可避免。
自道光以來,廣西、江西、湖南、浙江等省,甚至皇帝腳下的直隸,都發生過“殺白鴨”的刑事案件。
比如慈禧太後統治時期,河南南陽發生了壹起“打死壹只白鴨”的案件,震驚了政府和農村。也就是說鎮平縣有個惡霸叫胡鐵安。他利用自己迅速發展的地位控制了鎮平縣的市場,幹了各種壞事。更有甚者,他和壹幫混混糾纏在壹起,在外地搶劫作案,置人於死地。但因為其他人太多,地方官員不敢聲張。但俗話說得好,濕鞋難走河邊走,我就搶了壹個叫趙的背景布店。
這個布商叫趙,在省城有些關系。他被綁架後,在他們的幫助下,他向河南省省長塗宗瑛遞交了控告胡典的訴狀。屠宗英得知此事後,迅速要求當地官員逮捕胡典。不過,胡鐵安此時並沒有驚慌失措。他不慌不忙地用“殺白人”的方法,花了些錢假扮自己把他的孩子王送進了監獄。
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他不是胡鐵安,而是鎮平縣令馬雷收受了胡鐵安的賄賂,於是草草結案,說胡鐵安已被逮捕,並向萬縣令報案。任凱不想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未經仔細審查就向負責豫南監獄訴訟事務的法官林春報告,林春未經仔細審查就交給了刑事部門。
事情過去了,但我覺得胡鐵安和易安沒必要因為趙步尚舉報的搶劫案被判死刑。但刑部經過仔細審查,認為他罪大惡極,應該公開斬首。秋季復習也是這樣決定的。就這樣,刑部斬首的公文下達後,被胡鐵安囚禁的王退出了刑部。他以為他只是被囚禁了,但現在他死了。他怎麽能這麽做?所以在被執行死刑的時候,他大聲的喊他不是胡典,是騙子。
這時,監盧興看出了蹊蹺,下令停止執行。然後向河南巡撫塗宗瑛匯報。屠宗英得知後,向刑部報告,下令重審。與此同時,隨著王在行刑時公開叫囂自己不是胡鐵安,冒名頂替的故事開始在民間廣為流傳,也震驚了包括慈禧在內的朝野。
幾經周折,王被釋放,鎮平縣令馬雷被流放。當然,這起案件的元兇胡鐵安因為提前知道了消息,所以早早逃脫。
其實從上面的故事中,我們大概可以看出為什麽後期各地會大規模出現“殺白鴨”的陋習。原因不能如下:
首先,晚清政局日益腐敗,官員貪汙受賄問題日益嚴重。胡鐵安的案子很簡單,因為縣長馬雷不可能知道抓他的人。所以,這個時候只要胡鐵安能更正義,他就註定失敗。然而,正是由於他對金錢的貪婪,案件變得復雜而曲折,甚至使胡蝶的安潤離開了他。
有些官員害怕承擔責任,所以他們知道自己是來承擔刑事責任的。然而,他們也忽略了多比少好的原則。比如《永賢齋筆記》曾經記載過這樣壹件事:“有壹個兄弟,掌管公倉。應該制定法律。這座監獄設備齊全。許說:“給我壹個女兒,我的壹生就毀了。他敲敲自己的技能,說:“沒有困難。這壹章與此無關。這句話不容易。案件結束時單身且無親屬者將被改名。只有當它們被密封時才是容易的。他的同事說:“那些能糊弄死人卻糊弄不了上帝預言的人,如果再被邀請,我們就沒有生理了。”許笑著說,“如果我們再問,就不會有生理學了。負責預言的人應該離開。" .他不能拿兩個人的命換他們的官,那我們就不能死。”
兩兄弟犯下砍頭重罪時,壹個抄寫員告訴他們“只要願意出1200兩銀子,就可以找人背黑鍋”,兩兄弟同意了。另壹個在這件事上幫助過他的抄寫員很擔心。他說:“審判長發現了怎麽辦?”經學家不怕說:“審判長要請示,才能作出判決。我們這些人已經不在人世了,但是審判長會壹個個受到懲罰,因為他們造成了不公正,犯了重大錯誤。對於主持會議的官員來說,保住官位比什麽都重要,所以即使他們知道,也壹定會置之不理。”然後事情就按照書記說的發展了,兩兄弟逃過了死刑。
第三,有錢能使鬼推磨。隨著清末頻繁的戰爭,如太平天國戰爭、外國列強侵華等,清朝各地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人民生活日益艱難。後來,隨著清政府為了向外國列強籌集賠款而加緊對當地人民的掠奪,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破產,無法養活自己,無數人餓死。所以在這樣的環境下,越來越多的窮人願意成為“殺白鴨”的對象。因此,如果他們自願犯罪,他們可以獲得很多錢,這些錢可以幫助家庭中的其他人生存。正如清朝大臣陳啟元所說,“富者殺人,窮者多財,亡者取其位。”。這樣,他們往往是自願死亡的。
基於以上三個原因,這大概就是“殺白鴨”在清末大行其道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