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有明顯的區別,但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需要提起刑事訴訟時,我們可能需要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可以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接下來,邊肖將詳細介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律師代理合同的撰寫。讓我們來看看。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律師代理合同怎麽寫?
甲方(雇主):
乙方(乙方):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近親屬)及乙方實施刑事犯罪,經充分協商,同意委托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訂立如下合同:
第壹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蘇壹飛為其提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階段的法律援助。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真實、客觀、全面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協助;
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和手續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相關法律法規和辦案機關的安排,可以開展以下工作: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和控告;
3.向偵查機關了解案情;
4.二審調查取證,法庭辯護或代理。
第四條律師費
根據《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將在充分考慮以下因素的基礎上收取律師代理費。
(1)消耗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律師費將全額退還給甲方;甲方無故終止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委托事務(包括會見或提出取保候審等)時終止。).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乙方律師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協議
1.乙方律師對案件結果不做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和標準。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充分閱讀並理解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達成的。
甲方:乙方:
日期:
從上述模型可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律師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需要包括委托、雙方的義務和律師費。此外,還要規定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防止由此產生的糾紛得不到有效處理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