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這種情況,行為人,也就是嫌疑人,可能判緩刑,也就是有罪,但沒必要把他關進監獄執行。
有時間限制。參考刑事訴訟法。
交通肇事罪緩刑居高不下,警惕成為富人免刑的金牌
2009年5月18 09:49法制網-法制日報丁國峰
對交通肇事罪高緩刑率的思考
鑒於目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富家子飆車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於5月6日16向社會公布:根據事故鑒定報告,事故車輛在事故路段的車速在84.1 km/h至101.2 km/h範圍內。
10日前,25歲青年譚卓在杭州文二西路人行橫道上被壹輛超速行駛的三菱跑車撞倒。
類似的交通事故在每個城市都時有發生,但這起事故卻因為幾個關鍵詞而迅速升溫:跑車、“富二代”、漠視生命、“家庭背景”...公眾敏感的神經再次被撼動,壹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迅速上升為全國性的輿論事件...
特殊視角
近年來,全國各地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瞬間,“馬路殺手”就能在《妳將何去何從》中制造出人間悲劇。與此同時,人們開始更加關註對交通肇事罪的處罰。
記者了解到,交通肇事罪作為過失犯罪,刑罰相對較低,緩刑較多。適用緩刑的壹個重要考量是對被害人的賠償是否到位,這引發了社會的熱議:對於富人來說,這個罪名將名存實亡——“花錢買刑”“以賠代刑”等等。
那麽,在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全額賠償是否可以“延遲”呢?交通肇事罪申請緩刑是否應該戴“金箍棒”?
交通肇事罪緩刑
比例高達80%以上
江蘇省揚中市,面積332平方公裏,人口約30萬。面積小但人口密度大,交通事故發生頻率高。
記者從揚中市人民法院獲悉,近五年來,交通肇事罪在量刑上有以下特點:
交通肇事案件呈直線上升趨勢,近五年交通肇事案件總數已成為僅次於盜竊的第二大多發性犯罪。
從肇事者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的表現來看,大部分被告人已經主動報案、投案自首或委托他人報案,投案率在50%以上。
交通肇事案件中,實際處罰較少,絕大多數被告人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類被告人80%以上被宣告緩刑。近五年交通肇事罪最高罰五年。
從緩刑的效果來看,適用緩刑的案件中,85%左右的被告人能夠全額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經濟損失。
那麽,能否推斷全額賠償是否是影響量刑的重要因素?
揚中法院相關人士分析,從微觀層面看,被害人的生命、健康、財產受到侵害後,除被告人逃逸或有重大過失外,經濟賠償是第壹位的,大多數被害人都希望自己的經濟損失能夠盡快、足額得到賠償。從被告人的角度來說,他之所以積極全額賠償被害人,是希望法院能夠從寬量刑。如果判處實刑,被告人賠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會受到很大影響。
但實踐中經常遇到的矛盾是:案件被告人經濟富裕,可以全額甚至超額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在另壹起案件中,被告人是農民工,以駕駛“變形拖拉機”運輸粘土磚為生,無法補償被害人。那麽很可能前者會被判緩刑,後者會被判實刑。這勢必會因為賠償能力的高低而影響緩刑的適用,客觀上造成刑罰適用的不公平,也導致了“有錢人殺人不用坐牢”的社會熱議。
有學者認為,如果過多考慮被告人的經濟賠償是否到位,並以此作為適用緩刑的重要考慮因素,將難以對潛在的交通肇事犯罪起到教育威懾作用,無法實現刑罰的懲罰和預防功能,客觀上容易滋生交通肇事犯罪的僥幸心理和模仿心理。
“這其實是法律和秩序的兩難。”辦案法官告訴記者,在交通肇事案件的審理中,不能機械地看被告人損失了多少錢,而要綜合考慮被告人的賠償能力、主觀積極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影響量刑的情節。對於“有錢人”,即使全額賠償,但有其他嚴重情節,也不能以與被害人達成諒解為由給予緩刑。相反,沒有全額賠償但有其他條件的“窮人”也可能被判緩刑。
緩刑的例外
必須考慮三個嚴格的原則。
記者了解到,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總的來說,被告人主觀惡性較小,對其適用緩刑也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但辦案法官認為,在司法實踐中,需要明確某些硬性的原則和情節,統壹適用標準。
壹位辦案法官告訴記者,被告人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肇事後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或者未能積極向被害人提供幫助,即使事先對被害人進行了充分賠償,也要看其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減輕情節,否則應當嚴格適用緩刑。
同時,對於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刑罰的,不宜適用緩刑。多次違反交通法規或多次造成交通事故的人,說明其主觀過錯較大,悔罪不夠深刻。適用緩刑仍可能以同樣的危險方式威脅社會公眾的交通安全,不宜對其適用緩刑。
對於有賠償能力而拒絕全額賠償的,不應適用緩刑。如果有能力進行全額賠償,但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方式拒絕賠償,特別是拒絕賠償給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對這類被告人適用緩刑,對被害人是不公平的。(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