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審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算違規。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犯罪,公安機關會向檢察院申請撤銷取保並執行抓捕還押,並申請執行逮捕。兩次犯罪的,根據情況也許會合並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二、跨省刑事案件取保流程是怎樣的
1、先去外地辦案機關,出示身份證明,律師需要出示委托書,再出示取保申請書;
2、可以聘請律師辦理取保候審,近親屬也可以到外地辦案機關辦理取保候審,先出示身份證明,在出示委托書和申請書;
3、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4、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上述人員申請取保候審的,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