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會受理投訴的範圍是,本協會會員在執業或辦理行使律師職責過程中有下列事實行為:
(1)違反《律師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律師行業法律法規和司法行政規定的;
(二)違反《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罰規則(試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及律師協會其他管理規定的。
二。不可受理的範圍
當事人的投訴是向我們反映會員在執業過程中涉嫌違反《律師法》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規定,要求我們按照行業規定處理,但下列情形依法不屬於協會投訴受理範圍的行為:
(1)當事人與我會會員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合同履行、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侵權賠償等民事糾紛。
(2)當事人發現我會成員涉嫌人身傷害、妨礙作證等觸犯刑法的行為。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上述兩類事項應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仲裁委員會等司法機關和機構進行調查、審理和判決。,不在我們的投訴處理範圍內。妳應該及時將它們提交給主管當局尋求法律解決。
三、註意事項
1.僅針對律師事務所收費提出投訴的,在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中已明確約定協議爭議管轄的,本協會壹般不予受理。
2.投訴人向本會提交的相關投訴材料由本會保管,不退還投訴人。
3.您的投訴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約束,請依法行使權利。權利行使不當對本會正常工作造成幹擾和影響的,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投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訴人以個人身份提交的材料(紙張尺寸為A4,左側預留裝訂空間)
1.投訴書(壹式兩份,A4紙打印,投訴人簽字,否則無效)。投訴內容如下:(1)投訴人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2)被投訴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三)投訴請求和要求;(四)投訴事實和理由;
2.投訴人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代理協議/合同(復印件壹份);
(如果是對方或第三方的投訴,應單獨提交說明,說明投訴的理由。)
3、律師事務所收費憑證(復印件);
4.投訴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壹份);
5.投訴人能夠提供的證明、投訴的證據材料、相關裁決書和判決書(復印件1份);
6.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註:以上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必須由提交人簽字並按指紋)
(2)投訴人是單位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投訴信(打印在A4紙上,壹式兩份,必須加蓋公司公章,否則無效)。投訴信內容如下:(1)投訴單位名稱、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聯系電話及聯系人;(2)被投訴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三)投訴請求和要求;(四)投訴事實和理由。
2.投訴人與律師事務所簽署的代理協議/合同及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壹份);
(如果是對方或第三方的投訴,應單獨提交說明,說明投訴的理由。)
3、律師事務所收費憑證(復印件);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壹份);
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壹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壹份);
7.投訴人能夠提供的證明、投訴的證據材料、相關裁決書和判決書(復印件1份);
8.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備註:以上提交材料復印件須由受托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