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後有哪些程序?法院立案後我再來回答問題。關於程序的問題我會在法院立案後回答。中國青年律師網LV.5推薦立案:2021-09-30 = =繳費= =案件移至商院= =負責人分發給具體承辦人= =承辦人送達復印件/舉證通知書等。= =送達開庭傳票= =判決書= =判決生效=齊廣利知道合夥人知道合夥人認證專家2021-06-23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交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第壹百壹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第壹百壹十五條合議庭成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通知當事人。第壹百壹十六條法官必須認真審查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第壹百壹十七條人民法院派員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審閱後,應當由被調查人和調查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第壹百壹十八條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托外國人民法院進行調查。委托調查必須提出明確的項目和要求。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補充調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委托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因故不能完成的,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函告受委托的人民法院。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