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中冉森與和田洋的關系
九年前,由於壹場鬥毆,受害人劉鳳君被殺,但兇器上有五個人的DNA,壹個和田洋更合適。直到幾年前開始調查其他案件時,才發現田陽的DNA,並確認他就是殺害並肢解劉鳳君的人。盡管李夢琪是共犯,但他在判決時並不在場,因為李夢琪就像憑空消失了壹樣。按照田陽的說辭,實際動手的人是李夢琪,他只是輔助李夢琪。
表面上看,冉森是在為田陽和魯南的關系辯護,實際上是在給魯南設圈套,說吳隊參與此事,就是為了引導魯南調查此事。而冉森壹開始就給魯南洗腦,讓魯南相信“李夢琪還活著”,而陳曼很可能就是整容後的李夢琪,也是被冉森反復誤導的。
然而,可能是李夢琪看穿了田陽的動機,導致了致命的災難。此外,當劉鳳君死的時候,刀上的不明dna信息應該是冉森的。那壹年,冉森和田陽在做骯臟的生意,田陽去勾引單身女人。最後兩人合謀殺人搶錢,從而實現了資金的早期積累。
魯南通過調查發現,李夢琪原本是壹個風月之地的女子,但最後卻找了壹個家境不錯的人,準備結婚了。然而,結婚壹年後,李夢琪失蹤了,被田陽和冉森殺害。魯南猜想田陽是嫉妒他在李夢琪有更好的生活,所以他嫉妒了。畢竟田陽和本來就是情侶,當年也不是同居,而是鄰居,所以田說有時候和他睡,有時候和別人睡。
在李夢琪結婚後,田陽不滿,在冉森的挑釁下被殺,因為冉森對田陽有特殊的感情。同時,田陽和冉森動殺手,可能還有壹個更重要的願望,就是李夢琪可能正好撞見田陽冉森處理屍體的場景而被殺。
另壹方面,喬現在關註這個案子是因為是之前自己辦案的犯人的孩子,所以才會如此關註的死,所以才被誣陷為殺害徐慧文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