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擬壹些外付勞務費。壹般會找壹些熟人提供他們的身 份 證號,虛擬對他們發放勞務費的賬務,實際這些錢發到妳攻單位的員工手裏。這麽做要註意:賬上每個人發放的勞務費金額不要超過800,否則勞務費也要交稅;確保這些人當年年收入不會超過12w。超過12w的個人年終需要自行申報個稅,如果妳虛擬在他們的名下,屆時他報的數會和稅 務 局系統的金額對不上
2、發放壹些購物卡等現金等價物。按現行稅法,購物卡等現金等價物也需要交個 稅,但是絕大部分單位購買此類物品的時候,都會要求收款單位在發票名目上做處理,比如考成會議費等,如此走賬無需交個人所得稅。
3、平時的月薪少發,年終獎多發。年終獎有單獨的計稅方法,可以少交壹些個稅。
問題二:如何合理規避個人所得稅 壹、巧用公積金避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工薪階層個人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也就是說按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稅的。同時,職工又是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的。所以,壹般職工提高公積金繳存還是有壹定空間的,工薪納稅人巧用公積金避稅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強調的是,利用個人繳納補充公積金進行避稅時有兩個問題要註意:壹是納稅人要在所在單位開立個人補充公積金賬戶;二是納稅人每月繳納的補充公積金雖然避稅,但不能隨便支取,固化了個人資產。
二、利用捐贈進行稅前抵減實現避稅
(壹)《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
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金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就是說,個人在捐贈時,必須在捐贈方式、捐贈款投向、捐贈額度上同時符合法規規定,才能使這部分捐贈款免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捐贈限
額=應納稅所得額×30%,允許扣除的捐贈額=實際捐贈額(≤捐贈限額)。
(二)2008年5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針對四川汶川8.0級大地震發布了《關於個人向
地震災區捐贈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55號)
通知規定,個人如果通過指定機構向災區捐助錢物,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按規定標準在稅前扣除。具體規定如下:首先,個人通過扣繳單位統壹向災區的捐贈,由扣繳單位憑 *** 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的匯總捐贈憑據、扣繳單位記載的個人捐贈明細表等,由扣繳單
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實扣除。其次,個人直接通過 *** 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的捐贈采取扣繳方式納稅的,捐贈人應及時向扣繳單位出示 *** 機關、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捐贈憑據,由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實扣除;個人自行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憑 *** 機關、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接受捐贈憑據依法據實扣除。最後,扣繳單位在向稅務機關進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時,應壹並報送由 *** 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的匯總接受捐贈憑據(復印件)、所在單位每個納稅人的捐贈總額和當期扣除的捐贈額。
(三)對於地震“特殊黨費”
國稅發[2008]60號文件規定,廣大黨員響應黨組織的號召,以“特殊黨費”的形式積極向災區捐款。黨員個人通過黨組織交納的抗震救災“特殊黨費”,屬於對公益、救濟事業的捐贈。黨員個人的該項捐贈額,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依法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扣除,這是合理可行的。
三、理財可選擇的避稅產品的種類
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不斷推出了新的理財產品。其中很多理財產品不僅收益比儲蓄高,而且不用納稅。比如投資基金、購買國債、買保險、教育儲蓄等,不壹而足。眾多的理財產品無疑給工薪階層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慎重思考再選擇便可做到:不僅能避稅,而且合理分
散了資產,還增加了收益的穩定性和抗風險性,這是現代人理財的智慧之舉。
(壹)教育儲蓄的免稅和優惠利率
儲蓄存款在很多工薪階層的全部流動資產中占到的份額多達80%,但是加上征收利息、銀行收費等使存款利率壓縮到很低的水平,本來就很少的利息扣掉5%的稅金後所剩無幾,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實在不劃算。面對儲蓄存款利息收入高達兩成的稅收成本,利率優惠幅度
在25%以上的教育儲蓄將是工薪階層很好的理財法寶。
(二)選擇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債券投資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國債利息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我國財政......>>
問題三:如何規避個人所得稅 房產 壹、真系親屬間:過戶標高價,轉手可縮小“增值部分”
把5萬買的房改房過戶給兒子
過戶不走網簽,但標價100萬
兒子轉手賣房,再標價100萬
這樣無增值部分,不交20%個稅
近日,不少老人前往南京白下區洪武路派出所,開子女關系證明。記者昨天在洪武路派出所蹲點發現,壹個上午就有10多位老人前來辦理這項業務。
楊清(化名)老人今年70多歲,名下現在有壹處當年的房改房,是花5萬元買的。
楊清老人說,他在派出所開出子女關系證明後,到房產局去把房子賣給兒子,既不用走網簽,也不用資金托管。兒子根本不需要付購房款,就可以將房子歸到自己名下,唯壹需要交的就是契稅和楊清的個人所得稅。
楊清說,他的房子60多平方米,現在市價少說100多萬,如果按照當年5萬元買下的價格,那麽增值部分就達到了95萬,交20%的稅就是19萬元,而現在僅需交1萬元。“現在南京對‘新國五條’的細則還沒出來,房改房的原值如何確定都還是個未知數,但至少我們這麽操作,掌握了主動權。”
楊清說,兒子再次交易房子之前,房子的原值即此次交易的價格。“比如現在我將房子賣給兒子,合同價格為100萬元,那麽下次兒子將這套房子再次出售時,他的增值底價就是100萬元。如果他仍以100萬元出售,那麽就相當於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兩家離婚法
第壹步,上家離婚,準備出售的房產歸於上家男;第二步,下家離婚,房產歸於下家男(如果有房產的話);第三步,上家男攜房產和下家女結婚,房產***同擁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離婚,房產歸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復婚!100元搞定二手房稅費。
分析:“假離婚”的招數,在樓市限購政策執行之初,就已被人提了出來,也真有人成功通過假離婚,買到了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房子。 不過,要是假戲真做了,雙方中的任壹方沒有經受住利益的誘惑,那可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三、打官司過戶
買方先把房款給賣方,賣方按房款打欠條給買方,以房產做抵押。然後買方以賣方欠款不還起訴到法院,賣方承認欠款,表示無力償還,願意以房產抵償,最後買方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去房產中心過戶,不論是否限購,都可以過戶。壹分稅都沒有!
分析:湖北春園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傳先律師提示,這種假裝欠款、打官司賣房以避稅的方法行不通。按照法律程序,房產抵押後只能依法進入拍賣程序,拍賣所得優先受償,不能直接過戶。如果訴訟中達成和解,直接以房抵債,則視為交易,過戶時繞不過去限購政策和稅收。
四、改合同
要減少20%的交稅量,可以把二手房的買入價或者最初的買入價調整下,縮小差價就可以了。在交易中如果需要出示房產的原值證明,弄幾份合同數額可以不同的,有城市早在2004年就有過類似操作手法。
分析:這是“做陰陽合同”以避稅的方法。2006年7月國稅總局曾下發的《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規定,納稅人申報的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依法有權根據有關信息核定其轉讓收入。而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進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壹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所以,簡單做低其中之壹的買入價並非“壹本萬利”,而且買入價做低,也就意味著可貸款額度變小,就得多付首付。...>>
問題四:如何規避員工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計征範圍:
1、工資、薪金所得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壹、優化薪酬福利結構,將部分薪資以報銷形式取得。如職工勞動保護支出,防署降溫費,冬季取暖費,職工探親路費等。
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勞保費的範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沈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勞動保護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標準:
1、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服裝費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為:在職允許著裝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額100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2、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冬令、夏令保護用品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暫仍為:每人每年不超過2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3、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並準予稅前扣除。
4、對上述第1、2條勞保費支出,均不得發放現金,如發放現金的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以報銷抵工資減稅,用“辦公用品”、“交通費”等發票
三、與百貨公司達成協議,買購物券發給員工,這樣,員工隨時可以憑券去買東西,公司也因為 買得多 可以打折!但是這種方式相當於以有價證券的形式發放員工福利,應並入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
四、將部分工資以每月報銷職工教育經費的形式分開。
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範圍包括以下十壹項: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以下兩種情況不得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1、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2、對於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壹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的計算基數
職工教育經費的計算基數為工資、薪金總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的工資薪金總額必須是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問題五:員工個人所得稅該怎麽規避 個稅的起征點是3500,這主要看妳老板,我們這都是用獎金代發工資的。
問題六:如何合理規避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計征範圍:
1、工資、薪金所得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壹、優化薪酬福利結構,將部分薪資以報銷形式取得。如職工勞動保護支出,防署降溫費,冬季取暖費,職工探親路費等。
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勞保費的範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沈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勞動保護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標準:
1、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服裝費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為:在職允許著裝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額100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2、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冬令、夏令保護用品支出,在稅前列支的標準暫仍為:每人每年不超過20元(含)以內按實列支。
3、對屬於職工勞動保護費範圍的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並準予稅前扣除。
4、對上述第1、2條勞保費支出,均不得發放現金,如發放現金的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以報銷抵工資減稅,用“辦公用品”、“交通費”等發票
三、與百貨公司達成協議,買購物券發給員工,這樣,員工隨時可以憑券去買東西,公司也因為 買得多 可以打折!但是這種方式相當於以有價證券的形式發放員工福利,應並入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
四、將部分工資以每月報銷職工教育經費的形式分開。
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範圍包括以下十壹項: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以下兩種情況不得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1、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2、對於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壹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的計算基數
職工教育經費的計算基數為工資、薪金總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的工資薪金總額必須是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問題七:股權轉讓中怎樣合理規避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2007年修訂)第6條第5款以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實際上就是指個人股東因股權轉讓的獲利金額,或者說只有在溢價轉讓的情況下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權轉讓是平價轉讓或折價轉讓則不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3條第5款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因此,個人股東在股權溢價轉讓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股權轉讓收入-投資成本-轉讓費用)×2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法律還規定了不需要交稅的特殊情況,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發《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壹、防止重復交稅:采取先增資、後轉讓的辦法避免重復征稅 二、增加交易費用:增加交易費用是財務上的慣常操作方式 三、采取先上市,後轉讓股權的方式避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發《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確定了上市公司轉讓股權暫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大型企業自然人股東來講這是壹個非常好的辦法,不但能夠進行融資,還可以金蟬脫殼。四、不可違法簽訂陰陽合同避稅,存在極大法律風險 根據《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簽訂陰陽合同避稅其實是壹種逃稅行為,可能引發民事訴訟,行政處罰,嚴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八:提成很高的同事怎麽給他們合法規避個人所得稅? 兩張卡,壹張工資卡,上報稅務局;壹張績效卡,類似於報銷發放績效。
問題九:怎樣調整可以避免交個人所得稅 超過2000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妳可以通過以下辦法:
1、讓員工找發票報銷高溫費部分。2、提高保險及公積金的繳費基數。
3、通過購買購物卡,購物卡發票開具辦公用品的項目,做賬做管理費,購物卡發給職工
以上意見只供參考